关于开展建工学院2016年本科生“建工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28浏览次数:1067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表彰一批在学院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发挥榜样模范的作用,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优良的学习氛围,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16年本科生“建工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建工学院本科生(三年级及以上)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1月28日-12月24日
三、活动内容
(1)评选名额及要求
“学业之星”(2名):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异。
“进取之星”(2名):学习上有特别进步,生活上能自立自强。
“工作之星”(2名):工作经验丰富,并能在学生组织中承担重要职务。
“文体之星”(2名):文艺体育方面有特长,并在文体比赛中获奖。
“公益之星”(2名):热心公益事业,在志愿服务工作上表现突出。
注:每人限申请一项“建工之星”,请根据不同的评选要求填写申请表内容。
(2)评选流程
11月28日-12月4日     申请材料提交及初步筛选
12月4日-12月11日     线上投票+老师评选
12月12日-12月14日    公示评选结果
12月24日             建工新晚现场表彰
注:线上投票和老师评选各占20%和80%,综合考虑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3)申请方式
请同学们下载并填写2016年本科生“建工之星”申请表,于12月4日(周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表发送至邮箱:jgtw@zju.edu.cn,申请表名、邮件主题均为“**之星申请表——姓名+学号”。
(4)投票方式
关注建工学生会微信公众号cceasu线上投票。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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