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浙江大学第十二期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NSEP)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1-05浏览次数:89

本着“教育和资助相结合”、“以实践求发展”的发展性资助工作理念,浙江大学从2005年起推出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后简称NSEP:Needy Students Education Project),支持以经济困难生为主体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为经济困难生了解社会,回报社会,锻炼组织与实践能力搭建平台,目前已成功开展了十一期,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浙江大学第十二期NSEP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原则
1、以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2、坚持“资助”和“育人”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二、项目指南
1、项目重点
  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自行申报选题。但建议项目围绕以下方向开展(在开展课题时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检验调研结果):
(1)思想意识类:对如何提升大学生诚信意识、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2)能力提升类:对大学生在某一方面能力提升的研究与实践
(3)社会公益类:对大学生服务社会等公益活动的研究与实践
(4)资助育人类:围绕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工作的研究与实践
(5)健康生活类:围绕大学生身心健康等方面的调研与实践
(6)公共服务类:对涉及学生活动相关的公共资源情况的调研与实践
(7)网络信息类:围绕大学生在网络现象或网络上存在的一些问题的调研与实践
(8)建议意见类:以建设性的原则,对涉及学生服务相关的校内事务情况的调研与实践。
2、委托项目
为支持第十二期NSEP中的优秀项目进一步开展,特设立委托项目:
(1)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改进研究
(2)资助工作信息化建设研究
(3)精准资助方法路径研究
(4)外设助学金团队建设研究
(5)资助工作绩效评估研究
(6)资助工作宣传效果研究
(7)经济困难生非专业技能提升研究
(8)资助工作大数据分析研究
(9)建档立卡户资助政策研究
(10)资助典型案例研究
三、申请对象和申报方法
1、立项人必须是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在校经济困难生,或服务于经济困难生工作的学生团队。
2、立项人需组织成团队进行申请,团队成员至少3人,最多不得超过5人,鼓励非经济困难学生参与,且必须由至少一名指导老师参与指导。立项人和成员原则上均应是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
3、学生作为项目申报人每人限申报1个项目,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个。
四、申请注意事项:
1、项目选题应尽量具体,有针对性,有现实意义,并注重项目的可行性。(附件1为第十一期通过项目列表)
2、项目申请者需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2)项目组成员的填报需征得本人同意,申请书由指导老师签署意见,统一上交到建工学院团委(安中大楼A345)胡老师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jgtw@zju.edu.cn。
3、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日下午5点前。
4、项目由学工部组织立项评审工作,并公布第十二期NSEP立项项目。
520176月份组织中期检查,11月份进行结题答辩。具体的检查和答辩形式将会在学工部网站上通知,请同学们及时关注,并做好相关准备。
在立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院(电话:88206426)或学工部(紫金港校区小剧场206,电话:88206282、88206586)联系。
 
建工学院团委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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