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还款细则》(附件一)规定,获得永平自立贷学金的本科毕业生,离校前需签订《浙江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还款协议》和《浙江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及相关信息确认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请2017年即将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同学自己决定好还款方式:
(一)毕业前一次性还款;
(二)毕业后一次性还款 ;
(三)毕业后分期还款;
鉴于程序办理及利息计算的复杂性我们提倡同学们一次性还款,详细过程可参照永平自立贷学金还款指南(附件六)。
1、选择还款方式(一)的同学,请参照附件(一)中毕业前一次性还款的还款程序自行联系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曾老师(0571-88981073,zeng9865@zju.edu.cn;校友活动中心(李摩西楼)217室)进行还款的相关事宜。
补充说明:毕业前已经还款但是没有签还款协议的同学需要补签还款协议,盖好章后交至学生资助中心。
2、选择还款方式(二)或者(三)的同学按照要求填写好《永平自立贷学金还款协议》一式四份(附件二)、《永平自立贷学金及相关信息确认书》一式四份(附件四);到学院(系)资助老师处签字并盖学院(系)盖学院(系)行政章,并于4月28日15:00之前将全部材料交到学生资助中心(行政办事大厅112室29号窗口),学生资助中心与基金会核对完毕材料后,会通知同学取回应该自己留存的那份还款协议。
二、注意事项:
对于本科毕业后继续读研的同学,也必须按照要求签订还款协议与信息确认书,详见还款协议样表和信息确认书样表。
请务必按照还款协议样表(附件三)与信息确认书样表(附件五)的填写说明与填写要求填写。个人的借款金额及其合同号信息在还款名单(见附件七)里有,查看自己的学号对应信息即可。
特别提醒:还款协议和信息确认书的内容均为一式四份,可打印,但是个人及学院负责人签字必须用黑色水笔手写,切不可打印!必须到学院负责人处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行政章,且每份还款协议都要盖章。
根据国家文件的有关规定,学生只有签署完成“还款协议”和相关信息确认书,学校方可给予办理毕业及离校手续,所以请大家相互转告,以免错过!
三、联系方式:
如果填写过程中有任何不明事项,请咨询紫金港学生资助中心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行政办事大厅 112室29号窗口
电话:88981730
值班时间:周一到周四 8:30—12:00,13:00-17:00
周五 8:30—12:00,13:00-15:00
周末及节假日不值班
党委学生工作部
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
2016.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