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中国银行杭州浙大支行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中,除去已经办理提前还款的毕业生,均需在离校前签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以下简称《还款协议》)确定毕业后还款计划。其中,对于将要继续攻读研究生、保留学籍参军、支援西部建设等特殊原因延长学制且尚未有能力还清贷款的同学,可以在签订还款协议后,完成其他材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以下简称《贴息申请书》)的填写,将可以在校学习期间继续获国家财政贴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注意事项
1、能在毕业前进行提前还款的毕业生,请参见提前还款通知进行操作:http://www.x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29&object_id=182891 ,不需要参加此次《还款协议》的集中签订;
2、延期毕业的同学不需要参加本次还款协议签订,但需要提交一份毕业延期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证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毕业延期表下载: http://www.x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2746&object_id=33142 ),需盖好学院及学工处的行政章,在6月3号之前交至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
3、需出国或前往港澳台进行深造的同学务必在毕业前还清贷款,具体操作请参见提前还款通知:http://www.x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29&object_id=182891
4、巴德年班的毕业生(学制为4+4=8年),若其申请了5—8年期的贷款,则其大四毕业时无需签订还款协议;若其本科期间只申请了本科阶段1—4年的贷款,则其本科毕业阶段需要签订还款协议(如有必要,必要时可继续填写《贴息申请书》)。
5、本科毕业后进入1+2,2+2,2+5等项目(两年辅导员+数年研究生)的同学只能签订还款协议,因为在当辅导员期间即属于工作范畴。
6、2017届毕业生贷款名单,见附件1(此名单附有合同号)。若名单信息有误,请联系88981730。
二、需填写的文件及相关要求
1、签订《还款协议》的毕业生请下载并详细阅读以下文件,请先打印(双面打印)并填好能确定填写的文件。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一式三份(附件2),填写要求详见附件3;
(2)《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一式一份(附件4),填写要求详见附件5;
(3)《毕业生注意事项》一式一份(附件6);
(4)《浙江大学2017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信息确认书》一式一份(附件7),填写要求详见附件8;
(5)《诚信还款声明》一式两份(附件13),均需手写,学校和银行各留一份。
2、继续在校攻读学位的同学除了准备以上所有关于“还款协议”的文件外,还可以准备以下材料,这样将可以在继续进行学业的时候,继续享有国家财政贴息的政策。
(1)《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附件11)一式三份,填写要求详见附件12。
(2)继续进行学业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都要复印,复印到一张A4纸上)、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原则上为预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如果暂时还未收到预录取通知书,则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姓名、学号、现在所在学院及专业、读研所在院校及专业、读研的学制),并由学院证明(加盖学院的行政章,还需由学院负责人签字)。
三、填写要求: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附件2)(和《贴息申请书》)需先打印空白还款协议后用黑色签字笔进行填写。协议相关内容请先填写,如有不明之处请先留空,待现场填写时,再咨询工作人员。还款协议不能涂改,因毕业生较多,银行工作人员有限,毕业生务必事先多打印几份空白还款协议,在银行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再对照填写并当面签字确认。
(2)《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附件4)和《浙江大学2017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信息确认书》(附件7)两份文件除签名外必须先填写电子版后打印出纸质稿,确认后用黑色签字笔签名(请务必确认已填信息正确无误,如根据样表填写时仍有疑问之处则请先留空)。
(3)《毕业生注意事项》(附件6)必须先打印,确认后用黑色签字笔填写“确认栏”和“签名栏”;
(4)《诚信还款声明》(附件13)必须手写,一式两份。
以上所有文件请提前下载,按要求打印、填写后带到签订现场。若有填写问题可到现场进行咨询,同时带上身份证、借记卡、借款合同和黑色签字笔。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请毕业生尽量在5月20号当天集中签订,签订当天的诚信还款教育对于毕业生今后还款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另,当天办理还款协议的毕业生协议不用盖章,由学校贷款中心统一盖章。根据银行今年的要求,今年不再安排补签,若不能参加本次集中签订,借款人原则上需在毕业之前还清贷款。
2、按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的要求,如果同学变更联系方式或住址,要主动告知银行,可下载《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联系方式确认函》一式一份(附件9),毕业后如遇到上述情况需将此函寄到中国银行浙大支行,或者到邻近的中国银行网点更改信息,此次签约不需要签署该确认函;如果同学毕业后要变更还款计划需要向银行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借款人可填写《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修改还款计划,此次签约也不需签署该表。
3、每个毕业生的还款账户需到中国银行浙大支行开通网上银行,以后无论到哪个地区工作都可以在网上银行查询贷款的还款情况及还款账户状态。
4、根据国家文件的有关规定,学生只有签署完成《还款协议》和相关确认书或者提前还款,学校方可给予办理毕业及离校手续,所以请大家相互转告,以免错过。
5、在填写过程中,如有不明事项,请咨询紫金港学生资助中心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
6、签订时间:5月20日(本周六)上午8:30;签订地点:紫金港西二209。
五、相关联系方式
1、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2室29号窗口
办公电话: 88981730
办公邮箱:dkzx@zju.edu.cn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8:30—12:00;13:00—17:00
周五:8:30-12:00;13:00-15:00(周末不值班)
2、中国银行浙大支行
办公地点:求是路28号
办公时间: 9:0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五)
办公电话:0571-87967386
六、相关附件
附件5:《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样表
附件7:《浙江大学2017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信息确认书》
附件8:《浙江大学2017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信息确认书》样表
附件1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样表
党委学工部
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