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夏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27浏览次数:287

各位本科生:
    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资格复查调整工作即日启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新申请经济困难生资格的学生,须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ss.zju.edu.cn/xgxt/)进行操作。
具体流程:进入“学生资助”版块,点击“家庭情况”下拉列表中的“填写调查表”,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
“填写调查表”如实填写并保存后,点击“困难生认定”下拉列表中的“困难生申请”,添加“申请”(左上角十字符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申请信息,提交申请(按钮在页面下方)即可。
材料要求:新申请认定的学生,在系统中填写调查表时,须上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即《浙江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照片或扫描电子文件)。完成“家庭情况-填写调查表”和“困难生认定-困难生申请”后,下载填写并打印《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请适当调整页面,控制在一页内,并附《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两份),交至安中A345胡老师处
2、不需要调整困难等级及无放弃经困生资格意愿的经济困难生不需要进行任何操作。
3放弃困难生资格的学生,毕业班的同学毕业将自动取消,如为非毕业班的同学可联系胡老师:88206426。
4经济困难生困难等级调整:学生应按照新申请步骤执行,并由辅导员进行审核。
审查要求:
申请表格信息需填写诚实完整,家庭信息填写明确。注意以下两点:
①《浙江大学家庭情况调查表》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所盖印章须来自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村及社区印章不具资格)。
②需审查经济困难生汇总表中的家庭年均人收入、家庭子女(在读高中及以上)人数(包括学生本人)、学生情况三栏是否填写完整。
 复查工作截止时间:62日(周五)17:00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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