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学院团委关于开展2017年“求是情•中国梦”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6-03浏览次数:59

 各团支部、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国家“一带一路”重大战略,落实团中央“一学一做”教育实践,积极构建实践育人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激发大学生为国家、社会和学校服务的热情,以优异的实践成果献礼母校120周年校庆、学院90周年校庆,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建工学院积极响应校团委部署,决定在今年暑假继续深入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实践主题:求是情·中国梦

二. 实践内容

 (一)追寻总书记足迹,学习青年习近平

结合“青年学子学青年习近平”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大学生追寻习近平总书记的足迹,深入为民服务第一线,亲身感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伟大实践,挖掘、整理总书记在地方工作期间,尤其是在浙江工作期间,执政为民的感人故事,学习青年习近平矢志不渝的理想信念、爱国为民的家国情怀、勤奋好学的进取精神和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深化红色寻访,坚定理想信念

继续深化“红色寻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大学生走访全国“12个重点红色基地区域、30条红色精品线路、308个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参观一个革命教育基地,寻访一位老革命、老党员,采访一位典型人物三个一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学生通过追寻红色记忆,感悟党和国家艰辛发展历程,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激发报国强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起牢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感受西迁文化,建功第二故乡

组织大学生重走浙大西迁路,赴浙大西迁办学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一是重温西迁办学历史,领会西迁文化内涵。通过实地走访,探寻西迁足迹,弘扬“西迁”精神,让浙大学子亲身体验西迁环境的困苦艰险和西迁历程的艰苦卓绝,继承百廿浙大的求是传统;二是贡献青春力量,建功第二故乡。通过组织大学生深入西迁办学地,开展主题调研、科普宣讲、支医、支农、支教和扶贫等实践活动,为第二故乡的发展贡献青春力量,用实际行动建功第二故乡。

 (四)推进公益实践,传递公益精神

依托“一带一路”大学生公益联盟,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广泛开展公益实践和社会调研活动。一是继续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如古建筑调研等)、水资源开发与保护、“三支一扶”、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等公益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传递公益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组织大学生深入基层和社区,针对发展需要、民生需求、社会关切、改革迫切的热点话题(如教育、环保、医疗、法治等)开展调研,通过实践行动了解社会、感恩生活、回报社会,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

(五)走访建工院友,感悟成长传承

传递母校牵念,凝聚校友力量,加强学院和校友之间的联系和互动,可以利用假期组织社会实践小分队走访校友和相关校友企业,通过与众多优秀校友的接触和交流,回顾校友在学院学习的经历,了解校友的奋斗历程,感悟校友努力奋斗的进取精神和热爱母校、关心学院发展的拳拳之心。与此同时,为学生提供和优秀校友和企业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助力成长成才。

三、实践要求

 1. 踊跃参与,积极立项。请建工学院同学(包括2016级本科生)积极参与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2016级本科生请认真研读《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三、四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2.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学院将进一步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和重点团队组建工作,倡导院系特色项目品牌,发挥重点基地重点团队引领示范作用。学校将在院系推荐基础上,选拔校级示范基地和校级立项团队,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3.加强教育,确保安全。请各团队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专项培训会,立项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学院将为每位参与实践的同学购买保险。每支团队安排一名同学作为安全报送员,实践期间每天向相关同学报送安全情况。

 4.重视宣传,营造氛围。各实践团应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及时提交简讯、新闻稿等,自行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实践内容。学院将整理各团队新闻简报向学校报送相关信息。

 5.做好总结,按时提交。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实践团按时提交相关总结材料(个人总结、团队总结、新闻稿、调研报告等)学院将在下学期初召开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会,,同时向学校推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先进个人、优秀团队、优秀调研报告、优秀指导老师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立项方式

各实践团队请填写:

1. 团队立项申请表(附件1),

2. 团队立项汇总表(附件2

3. 团队成员身份证件号统计表(用于购买保险)(附件3

   请于20176824点前将电子版附件(1)(2)(3)打包发送至cceashsj@126.com主题及附件统一命名为:建工学院赴某地某主题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长姓名,6月9日17:00前将附件(1)的纸质版交至安中A345

五、时间安排

201768日之前完成团队立项并提交相关材料;

20176月中下旬学院公布立项成功团队并召开建筑工程学院2017暑期社会实践启动仪式暨专题培训会;

201774-9月初,队伍派出,开展实践;

2017年秋学期,工作总结及表彰。

六、补充说明

1、本科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注:2016级同学相关要求参见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三、四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2、参与并完成社会实践相关要求的团队,有0.5分的二课分,获校级表彰团队得1.5分,获得省级表彰奖励者得3分。

3、实践参考资料:

《全国“12个重点红色基地区域,30条红色精品线路,308个红色教育基地一览表》(附件4

《红色基地,精品线路,教育基地》(附件5

4、不接受个人报名

5. 申报实践主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五方面内容,鼓励同学们结合所学实践确立实践内容,以团队方式立项。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建工学院团委:安中A345 88206426

     建工学院青志中心:费禹涵 17816878819/599827 ; 786486459@qq.com

    欢迎大家关注浙江大学团委官方微信zju-tw,浙江大学社会实践官方微信zjushsj,建工学院青志中心官方微信jgqz2015,了解社会实践相关信息


附件1:团队立项申请表

附件2:团队立项汇总表

附件3:团队成员身份证件号统计表

附件4:《全国“12个重点红色基地区域,30条红色精品线路,308个红色教育基地一览表》

附件5:《红色基地,精品线路,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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