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学院党委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丁元新发布时间:2018-05-14浏览次数:560

各总支、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果,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作出积极贡献,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纪念建党97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以下简称“两优一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学院党委拟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5个、优秀共产党员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党支部书记和其他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为学院各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隶属学院党委的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具有3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成效得到党员群众肯定,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浙江大学优秀“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方案》(党委发〔201476号)要求,原则上获得优秀“五好”党支部称号的党支部,方可参评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

1.作用发挥显著。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职责,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团结带领党员师生在推动学校事业发展、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中取得显著成效。

2.规章制度健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制度健全。

3.组织基础扎实。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基层党组织设置科学合理,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有序。

4.服务功能完善。建立健全“事业之友”等联系结对制度,党内关爱机制、服务群众机制完善。

5.党建特色鲜明。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有富有影响力的特色品牌。

6.条件保障有力。“党员之家”等活动阵地作用明显,党建经费得到有效落实。

(二)优秀共产党员。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努力做到“五带头”。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5.带头弘扬正气。积极弘扬“求是创新”校训、浙大人共同价值观和浙大精神,宣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部署;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自觉加强党性观念、思想修养和精神境界;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业绩显著;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得到充分肯定。

三、评选程序

1.评议推荐。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议和研究,确定推荐的名单(每个支部推荐1名优秀共产党或党务工作者,符合条件的支部可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请各支部将推荐表于525日前发到dyx@zju.edu.cn

2.组织推选。学院党委按照有关条件和程序,在听取汇报、深入调研、相互评议、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基础上,推选拟表彰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后,推荐上报校级候选单位和候选人。

3.学院审批。学院党委会采取一定方式对候选单位和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评选产生拟表彰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由学院党委发文表彰。

四、表彰奖励

“七一”前,学院党委将对评选产生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学院将对评选产生的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在党建网上进行宣传,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作贡献、争当表率的良好氛围。

 

附件:浙江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doc

浙江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doc

浙江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doc

 

 

 

                          建工学院党委

2018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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