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通知

发布者:姜秀英发布时间:2018-09-18浏览次数:1230

根据《浙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17〕52号)文件精神, 参照《浙江大学关于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建工学院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学校设置教学科研、卫生技术及服务支撑三大类专业技术岗位,各类人员根据其岗位及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分别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具体岗位类别及评聘通道请查阅学校相关通知。教授、副教授评聘工作由学院组织进行,其他类别的申报由学院择优向学校推荐,评聘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

二、评聘条件

建工学院教授和副教授任职条件请参见附件《建筑工程学院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2018》,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详见浙大发人[2017]52号文件。

三、时间进度安排

1. 92517:00前,

完成个人网上申报(http://hrm.zju.edu.cn/)和材料接收工作,业绩统计截止时间为2018930日(925日之后取得的证明材料可另行补充),任职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1231日。

为了顺利完成网上申报工作,请申报人员在申报前仔细阅读申报说明。各类职务申报人员应及时向学院人事科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包括业绩一览表、业绩简表及各种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中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项目批件等均需提供原件审核,SCIEISSCIAHCI收录论文,影响因子、他引次数等应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另外,根据学校对不同职务或不同年龄人员的要求,还应提供晋职所需的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如入职培训、交叉学习经历及出国经历证明等。上述材料由学院负责审核,对材料提供不全者,学院可暂不接受申报。

2930日前,

完成党支部测评工作。由申报者所在单位党支部组织对申报者进行民意测评,测评结果填写到申报人员《浙江大学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申报表》(归档版),经党支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党支部公章。

3.108日前,学院根据原始材料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和业绩统计工作。

4.1012日前,学院组织召开述职报告会并进行民意测试投票,学院评委会讨论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5.1020日前,学院上网公示申报人主要业绩,并进行材料送审工作,送审材料要求详见学校通知。

6. 1130日前,送审人员的专家鉴定意见返回到学院。

712月上旬,学院组织评审会,人事处和学部派人到会并负责记录评审过程。初评材料提交到所在学部及学校人事处并在本单位公示,人事处统一将推荐人员的业绩材料在校网上集中公示。

8. 12月中旬,各高级职务评委会评审,评审结果公示。

9. 12月下旬,报学校职称领导小组审批。

、其他专业技术高级职务的材料申报及评审安排

925日前学院完成申报实验技术、学生思政、出版技术、图书档案、高教管理、工程技术等其他系列技术职务的个人申报和材料接收工作,具体申请材料要求和评审流程详见学校人事处网页《浙江大学关于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四、各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

925日前,学院完成各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个人申报和材料接收工作,具体申请材料要求和评审流程详见学校人事处网页《浙江大学关于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五、关于申诉、投诉和举报

学部评审范围内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过程的申诉、投诉及举报由学部办公室受理,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过程的申诉、投诉及举报由人事处受理。受理举报时限为各级评委会会议评审后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超出期限后不再受理。

涉及学术不端的,根据浙江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相关规定进行调查。调查完成前,不影响评审程序的正常进行,调查完成后,根据调查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六、其他事项

1. 申报者应对本人的学术行为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所提供的业绩材料是否真实作出承诺,对本人履行职业道德规范情况作出说明。若有弄虚作假或严重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查证属实后,该申报者5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退休当年不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3.专职从事管理工作的中层管理干部,申请晋升专业技术正高级职务的,按照《浙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1752号)附件13执行,由学校统一组织述职测评初选后,带名额参加相应系列的评审。

4.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申报资格须经人事处博士后办公室审核。特聘研究员(副研究员)的申报资格须经人事处人才聘用管理中心审核,所在单位有空余编制和岗位的方可申报。

5.要求委托评审专业技术中初级职务的人才派遣人员,须有杭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正式委托评审函;委托评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的,须有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具的正式委托评审函,与申报材料一并交人事处。经学校同意后,参加相应评委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附件:

1建筑工程学院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学校统一发布)

2建筑工程学院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统计办法及评审程序(2018).docx

3业绩一览表、业绩简表.rar


 

咨询电话:88208677

 

 

建筑工程学院

200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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