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开展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诚信教育的通知

发布者:郭鹏越发布时间:2018-12-12浏览次数:156

各班级、同学们: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定于2018年12月22日—23日举行,根据教育部关于2019年招生考试视频会议要求及浙江省考试院关于考生诚信教育文件精神,要做好在校学生诚信教育工作,预防在校生参与违纪舞弊。按照《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请各院系根据要求做好所在院系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81218日(周二)14:00

二、地点: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26

二、形式:

 1.组织观看相关警示教育宣传片。

2.宣传诚信考试教育内容

三、教育内容

1.诚实守信,文明应考。考生应该树立诚信考试观念,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做到诚实守信、文明应考。

2.诚信备考,谨防受骗。考生要正确对待考试,认真复习,诚信备考。不要购买不法分子兜售的所谓“考研试卷”,不要相信任何的“内部信息”,遇到可疑情况应立即报告保卫处或所在院系,以免上当受骗。

3.严守纪律,违规必究。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包括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组织作弊的、为作弊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的我校学生等,详见《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开除学籍。对在当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学生,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并取消下一年度的报考资格。

4.诚信教育应紧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等相关内容认真开展。

 

建工学院学工办、团委

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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