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级专家退休返聘的通知

发布者:姜秀英发布时间:2018-12-13浏览次数:2225

各系、研究所(中心):

高级专家退休返聘审批手续已开始办理,各系、研究所(中心)因教学或科研工作需要,可以返聘身体健康、近期退休的高级专家。原则上,返聘的高级专家年龄不超过75周岁。

高级专家退休返聘,经本人申请,学院(系)考核聘任委员会(或具有相同职能委员会)审查同意。返聘期限一般为1年。高级专家返聘酬金从横向科研经费中支付,如高级专家承担返聘单位本科教学任务的,返聘酬金可根据教学工作量从返聘单位岗位聘任经费中支付,具体由各系、研究所(中心)根据专家实际承担工作量确定。

申请教学岗位返聘的高级专家,须填写《浙江大学教学返聘人员审批表》(附件1),申请科研工作需要返聘的高级专家,须填写《浙江大学科研返聘人员审批表》(附件2),系、研究所(中心)签署意见后,于20181220日前交到组织人事科。同时将《浙江大学退休返聘高级专家名册》(附件3发送至jxy@zju.edu.cn@zju.edu.cn

 

联系电话:88208677

 

附件1浙江大学教学退休返聘人员审批表2018.12.13.doc

附件2浙江大学科研返聘人员审批表2018.12.13.doc

附件3浙江大学退休返聘高级专家名册2018.12.13.doc

 

 

 

组织人事科

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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