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春学期开学工作的温馨提示

发布者:陈哲发布时间:2019-02-21浏览次数:511

根据校历安排,2018-2019学年春学期将于2月25日(周一)正式开始上课。为确保开学初本科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本科生院温馨提醒全校师生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位教师再次确认春学期自己是否有课,如有课请提前做好准备,在第一次上课时准时到达课堂授课。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开课,请及时提前与开课学院(系)本科教学管理部门联系,开课学院(系)本科教学管理部门请及时上报教务处课程中心,以便做出妥善安排,避免教学事故发生。在教务管理系统查到的春学期课程、春夏学期课程的学生选课名单可能会因为春学期退、补选课而有所调整,因此请任课老师于春学期开课2周后再从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和打印准确的教学班学生名单。

二、请各开课学院(系)和开课单位再次对春学期开设课程的时间、地点、任课教师进一步逐项查实,确保每门课程顺利按时开课,避免因准备不足、落实不到位而引发教师首次上课迟到或未到的教学事故。如有变动,一定要办理相应手续。也请各学院(系)和单位提醒本单位所开课程的所有任课老师认真做好开学准备工作,按时上课,避免出现上课迟到、未到等情况。注意: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请按“开课学院”而非“教师所在学院”查询开课信息。

三、请各学院(系)按照选课通知要求做好春学期开学初第三轮选课与补选审批的工作。

四、请各位毕业班学生仔细核对自己的毕业条件,如果所缺课程春夏学期有开班,务必注意选课。

五、根据《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4月5日(周五)清明节法定节假日不上课;4月6(周六)、7日(周日)上课不变。

六、请各位学生调整好作息时间,准时上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七、未经教务部门批准教师不得私自请人代课,如有特殊情况任课教师需要变动,须由原主讲教师填写《浙江大学本科教学调换任课教师申请表》(附件二),并到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本科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可上学校办公网查阅《浙江大学教师手册》2014年版)。(http://www.zju.edu.cn/c2021532/catalog.html







 

本科生院教务处课程中心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