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关于拟终止李勇刚等93名超期在职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业的公告
有关学员:
根据《浙江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10〕32号)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对李勇刚等93名超期1年以上且未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作终止学业处理。现将具体名单公告如下:
工程硕士:
1.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72人)
李勇刚 丁 宁 唐春益 屈宇琦 陈少波
赵 伟 孙 毅 王建武 张贤荣 魏可欣
钱 磊 朱纪原 王永成 秦 静 张 敏
沈维健 龙彦妤 周 燕 李莹雪 柯 磊
郭艳斐 马海丽 沈市荣 尹晓玲 黄 亮
王 磊 刘烨辉 应 磊 郑现军 翟 清
骆歆怡 朱 雁 丁 磊 邵凯鸿 陆 俊
傅詹轶 汪子华 曾小平 姚佳杰 江凯达
竺 晶 吴 鑫 施 进 徐颖琦 蔡 睿
蔡学峰 廖建军 金文泽 洪赞赞 马融融
曹洁如 胡伟民 李 潇 葛思闲 张 敏
杨 杨 刘 挺 汪勇军 劳叶华 党延嵩
高水军 汪 洋 赵瑜菊 艾 伟 何欣鑫
颜晓翔 范旭朴 孙冲宇 钟 楠 林 涛
陈 文 王 晋
2.项目管理领域(12人)
杨小明 金旭勇 冯 磊 杨智华 张 冲
米 孟 杨锦辉 金 晖 赵 俊 丁静君
应 翔 金成栋
3.水利工程领域(6人)
余玉龙 汤冠华 刘杰寅 楼晓蕾 章国翁
戴林伟
4.交通运输工程领域(3人)
江志剑 曹瀚翔 谢丽民
本次公告为期10天,在公告期内及公告期满3天内,上述名单人员有权提出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材料递交地点: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楼905室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8981437。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