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7日,18岩土硕士团支部和18岩土博士团支部共同开展了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信仰”的实践学习活动。此次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的活动,得到了两个团支部成员的积极参与,反响热烈。
时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和五四运动100周年,为组织和引导广大团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鼓舞广大青年做努力奔跑的追梦人,建工学院团委积极贯彻落实校团委号召,在全院研究生团员青年中开展“是逐梦人,亦是追梦人”主题团日活动。本次18岩土硕团支部和18岩土博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即在此背景下开展。
在开始参观前,团支书郭嘉琛首先向团支部成员们介绍了五四宪法的由来。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
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具有重要意义。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曾指示:“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努力为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做出贡献。
在参观展览馆的过程中,同学们对宪法的由来、宪法的意义、第五次宪法修改前后的内容、宪法实施的实施过程等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大家也真正体会到了“根本大法”这四个字的意义所在。为了让同学们对宪法有更加全面的认识,团支书聂绍凯号召大家在展览馆宣誓区进行了现场宣誓,重温这一庄严神圣的时刻。
参观完“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后,团支部成员一同前往西子湖畔,参观游览了曲院风荷风景名胜区。“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国思想家卢梭的这句箴言,凝练地道出了“使法必行之法”在于人心这一道理。今天,通过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我们热切希望每一位同学都能在实际生活中都能以宪法为准绳,将宪法精神时刻根植于内心深处,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捍卫宪法,携手共筑祖国更加美好的明天!
18岩土硕&18岩土博团支部
(撰稿:聂绍凯,摄影:郭嘉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