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学院关于征集2019年暑期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的通知

发布者:金立乔发布时间:2019-03-24浏览次数:625

各企事业单位:

浙江大学自2015年起,将社会实践列入博士生培养的必修环节,所有学术学位博士生均须参加社会实践活动。2016-2018年,在各基地的大力支持下,众多博士生和硕士生群体参与了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浙江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事业单位,同是也给我院研究生增加更多实习实践岗位,学院研究决定2019年面向企事业单位征集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实践基地设岗管理要求

1.学校在落实社会实践项目和岗位时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将学院基地申报的项目和岗位面向全校研究生开放,研究生就自己有意向的项目与接收单位详细接洽,双方进行双向选择;

2.为了提高研究生社会实践的效率,保证社会实践的顺利开展,请各设岗单位高度重视与研究生的前期联系工作,指定具体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其准确联系方式,以便在落实项目阶段,双方能够顺畅、充分地进行项目接洽。在研究生赴设岗单位实践之前,双方还应就项目的详细背景、相关要求、工作计划、工作条件等进行充分沟通,以便同学能利用在校时间做好资料搜集、软件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到单位之后更快、更好地完成项目任务;

3.在实践期间,设岗单位需有专人负责对参加社会实践研究生进行管理、督促和接待等工作,并提供研究生完成项目必需的工具、资料及人员协助和指导;

4.各设岗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实践期间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障工作,为研究生的工作、生活提供安全健康的条件。如设岗单位需安排实践研究生赴外地工作,不论时间长短,必须报基地批准;

5.设岗单位需解决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的往返交通费用(不高于高铁二等座标准,如需在火车上过夜,则为硬卧)以及在实践期间的食宿(学校建议:不要安排研究生住宿高档宾馆,满足基本生活条件、保证住宿安全整洁卫生、有基本的降温设施即可;伙食标准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相当、保证饮食安全卫生);

6.研究生在前往设岗单位之前为准备实践项目而与单位的联系费用、经单位同意后而购买的有关资料等费用,需由设岗单位给予报销;

7.在提出实践项目和岗位需求并经院(系)级基地审核确认,送交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以后,原则上不得取消该岗位和项目或进行变更;研究生到达实践基地后,设岗单位不能单方取消研究生的实践项目和岗位。如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过学院基地负责人与浙江大学研究生院联系,共同协商后妥善解决;

8.设岗单位需要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和条件,配合基地对研究生进行爱国主义和国情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可以组织的教育活动主要包括:社会调查、参观访问、与本地技术骨干座谈、组织科技讲座、进行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等;

9.研究生在实践单位工作的时间为4-6周,请各设岗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工作计划,研究生不能提前离开实践单位。如果原先申报的项目提前完成,建议结合单位需要临时增加一些阶段性研究课题或者人员培训、资料翻译、调查研究等工作;

10.在社会实践期间,学校原则上要求研究生应按照设岗单位员工上下班时间正常作息,每周保证5个工作日。研究生因特殊原因需离开实践岗位超过3天,需经设岗单位和学校研究生院双方同意。设岗单位应本着对研究生负责的态度,严格要求。对于个别表现不好的研究生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并将情况向学校反映;

11.社会实践结束后,设岗单位有关负责人应如实、客观地填写对研究生的鉴定和考核表(请注明联系电话,以便核实),在研究生实践结束前交各实践基地汇总,各实践基地将密封好的考核表由组长带回学校交指导老师。实践学生本人不接触已经签署鉴定意见的考核表;

12.研究生社会实践虽属无偿科技服务,但其科技成果属学校的职务成果,实践接收单位可以无偿使用该项科技成果,但无权单独申请专利,只能与浙江大学共同申请专利,基地应与所属企事业单位明确约定这一事项。

二、研究生专业设置及暑期实践内容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学科设置涵盖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道路与交通工程、河流与滨海工程、水资源与水环境工程、水工结构与港口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工程管理等。

研究生社会实践的实践内容主要包括岗位实习、挂职锻炼、科技服务、志愿服务和社会调研等,同时要求各个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每年按照学院确定的主题,开展系列调研、拓展、志愿服务等基地统一的实习实践活动。

三、征集报名方式

1.请有意向企事业单位填写附件12019年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和岗位征集表》和附件22019年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和岗位需求汇总表》并于20194417:00前将签字盖章后扫描件附件1和表格附件2打包以“企事业单位名称+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申报”为邮件主题发送至jinliqiao@zju.edu.cn

2.学院收到各企事业单位申报后,会统一评审确定2019年新增设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单位并及时联系获评单位。

四、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学院团委副书记、研究生辅导员 金立乔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06426  邮箱:jinliqiao@zju.edu.cn

 

附件1:2019年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岗位和项目征集表.doc

附件2:2019年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岗位和项目需求汇总表.xlsx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1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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