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研究生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金立乔发布时间:2019-03-28浏览次数:430

为统筹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现集中组织开展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省创)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省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教育思想观念的转变,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我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

二、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人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毕业班学生除外)团队及个人。

2. 申报项目内容,一是基于问题领域研究和社会实际需求以及教师现有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研究课题,并符合学生科研训练的实际能力;二是根据学生自定的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

3. 项目采用学生自主申报和指导教师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可以是同专业学生组合,也可以是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系)学生组合,跨学院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审核,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报类别

1. 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2.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四、申报要求

根据2019年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分配名额,我校研究生项目共计可申报50项,其中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比例不少于50%

五、申报流程

1. 申报启动、学院(系)选拔、评审并排序:201944日中午12:00前研究生项目负责人需要填写对应项目的申报书(见附件12)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并装订)并交至安中大楼A345金老师处,同时电子版申报书(PDF+word版)和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james.shang@foxmail.com(请将签字后的项目申报书扫描成PDF,名称修改为学号+姓名+项目名称, 项目汇总表发送文档格式)

2. 学校抽审:48日至415日,学校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3. 项目公示:415日至422日。

4. 项目公布:4月底学校公布立项结果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六、项目管理

1.党委研工部负责省创研究生项目的管理工作;各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负责本学院学生申报、评审及具体实施工作。

2.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不得替换,并应在毕业离校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省创-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不超过两年。

七、项目资助经费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不超过两年)。学校根据项目分配情况按每项5000元的额度将经费总额划拨到各院系,项目具体经费支持额度可由院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八、其他要求

1. 入选项目所在院(系)及相关单位应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并提供实验场地、设备仪器等必要的支撑保障条件,保证项目组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从事本资助项目的研究,给予指导教师一定的教学津贴。

2. 申报项目,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研究生省创项目联系人:

学院联系人:学工办金老师,电话:88206426,尚老师,电话:18217099895,办公室:安中大楼A345

 

建筑工程学院

2019年3月28日



附件1: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项目汇总表.xls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