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示

关于安中楼北侧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启用公告

发布者:邬亚芳发布时间:2019-03-29浏览次数:1034

为解决师生电动自行车的应急充电、安全充电问题,学院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校区管委会、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水电中心等多部门审批同意,由浙江尼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北侧建设、安装了一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现已安装完毕并投入试用。充电服务自项目投入使用后开始计算,期限为3年,自2019320日到2022320日止。由安装方浙江尼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障充电系统安全稳定,安排专门人员对校内建设的充电桩进行安全管理,保障充电人员财产安全,并向充电人员收取充电服务费,标准为0.25/1小时,按实际充电时长计费,合同期内不涨价。服务电话4000007723充电注意事项如下:

1.禁止48V以上超标电动车充电,禁止改装电动自行车充电,请匆在雨天充电,请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充电(见附件),禁止外接接线板充电,严禁拔插他人充电线供自己使用,充电完成及时移出充电区域。

2.每天0-6点不提供充电服务,每次充电时长不超4小时。

3.本批充电桩是为了缓解安中楼办公、学习的本院师生及外来本学院办事的电动自行车应急充电、安全充电问题。为保证有序充电,将实施部分充电桩限制用户管理,外侧靠近迪臣路的10个桩对外全开放,其余20个桩只对本院师生开放,即日起院办将对本学院拥有电动自行车的使用人信息进行统计,请学工办及各所室安全员协助做好信息统计工作,430日前将填好的建工学院电动自行车使用人信息统计表.xlsx发到邮箱wyf@zju.edu.cn统计信息将导入内侧的20个充电桩内,201951日起对这20个充电桩正式实施限制用户管理。201951日之后院内新增用户可以将本人工(学)号、所室(专业)、姓名及手机号等信息发到学院邮箱内:jgoffice@zju.edu.cn

4. 再次提醒:所有电动自行车不得进入安中楼内充电或停放,一经查处,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对拒不改正的要追究相关责任。无数起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起的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极其深刻!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切匆存侥幸心理。

建筑工程学院

2019.3.29

附使用说明安中楼北侧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使用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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