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关于毕业生签约违约流程办理的说明

发布者:郭鹏越发布时间:2019-04-16浏览次数:2212

    毕业生签约应谨慎严肃,履行审慎义务(网上签约即视为正式签约)。如果有违约意向的,请提前了解用人单位相关政策,一旦违约应遵守相关流程,沟通协调好各方面关系,积极维护学校学院形象声誉。根据学校学院有关工作精神,提示违约流程如下:

1、本人提出纸质书面申请交至学院学工办(安中大楼A345);

2、学院根据学生个人申请,对申请违约理由不充分的不予处理。对同意违约的同学,请准备好以下四份相关纸质材料:

A 个人纸质违约申请;

B 原单位同意解约函;需要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必须是企业真实意思表示。

C 新单位同意接收函;

D 原纸质协议书:如尚未打印签署,可免予提交。

3、将上述四项材料交至学院学工办(安中大楼A345);

4、在就业指导中心网上提出违约申请,并陈述违约的具体理由。

5、在学院接到违约申请后,学院会研判是否同意解除第一份电子协议,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方能第二次签署电子协议。第二份协议签署原则上应在毕业离校前办理完成。

6少数企业对于违约流程办理流程有时间节点规定,比如必须在签约后6个月才能办理违约,请同学们应履行提前了解相关流程,一旦签约后又违约,应耐心沟通,谨慎对待,避免给自身和他人带来不好的影响。

7、应届毕业生原则上每人至多办理一次违约,解约原因充分,新单位比原单位就业层次原则上应有所提高。违约金额支付环节请自行和用人单位协商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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