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春夏学期校友白水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吾希洪·多里洪发布时间:2019-04-17浏览次数:172


各位建工学院2017级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和学校资助相关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春夏学期校友白水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名额

(一)申请条件

1.贵州籍家庭经济困难生,优先照顾少数民族和女同学;

2.热爱祖国,遵守法纪校规,品德良好,学习勤奋努力,同学关系良好;

3.学习成绩一般要求中等(专业前50%)以上;

4.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5.要求加入启真互助社并积极参加受助方举办的各类活动。

(二)资助对象:17级本科生1名。


二、申请材料

1.填写《关于申请外设助学金的通知.docx》和《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2.提供加盖成绩专用章的上一学期成绩单(安中A339教育教学科开具)。


三、申请流程

1.新申请和续助同学需要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sss.zju.edu.cn)进行网上申请。

{注:具体申请流程为:用浙大通行证登录学生信息工作管理系统,打开学生资助板块,勾选要申请的外设助学金(注意查看助学金申请要求),在操作栏点击申请,在项目说明选择确定,如实详细填写申请理由,并在附件信息处上传家庭情况调查表的照片或扫描件(看得清证明公章),点击确定成功申请。申请成功后,可在已申请项目中的流程跟踪中查看审核情况。}

2.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助学金申请表》和《学生信息汇总表》,并于422日(周一)下午17:30前:(1)将电子材料发送至ccea_zzh@163.com(邮件以“校友白水助学金-姓名”命名);(2)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并提交至安中A345吾老师处(包括由教学科开具的上一学期成绩单)。


四、其他说明

1.所申报助学金均不承诺连续资助;

2.所申报助学金要经基金会考核后方可通过。

3.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吾老师88208770


浙大建工团委

2019417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