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通识课程改革,建设高质量的通识核心课程,提升通识课程整体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19年度通识核心课程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学校通知链接(http://bksy.zju.edu.cn/office/redir.php?catalog_id=711393&object_id=1185597):
一、培育范围和经费支持
(一)培育范围
鼓励教师设计、开设符合通识教育目标的通识核心课程。涵盖6+1类通识选修课程:中华传统、世界文明、当代社会、科技创新、文艺审美、生命探索、博雅技艺。
申报课程应从基础较好的原普通通识课程升级改造,符合通识核心课程开课要求。
(二)经费支持
1.若该课程经专家评审通过,纳入新体系通识核心课程,将发放E津贴激励。
(1)首次开课,给予1~2 万/门的E津贴奖励;
(2)第二次起开课,按学校现行政策发放课时E津贴。
2.在课程建设过程中,确实需要经费支出的,按需申报,原则上不超过0.5万/项。经费主要用于培育课程相关的资料、论文发表、小型研讨会、差旅费等。
二、通识核心课程的建设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要求项目负责人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并对通识教育的理念有较深入的认识,且教学效果好。
3.通识核心课程的课程设计建议采用大班理论授课和分小班课堂研讨(实验)的教学模式进行;加大平时作业量、课外阅读量或课程论文要求,课内学习和课外学习时间比例为1:2~4。
4.长学期开设,总共16周,学分一般为3.0。期末必须安排统一考试,加强过程性考核。
三、申报流程
1.请相关教师填写《浙江大学通识核心课程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2)和《通识核心课程培育项目院系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4月2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ccx@zju.edu.cn,纸质版递交到安中大楼A341教育教学办公室;
2.学院相关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等进行汇总和审核,推荐到学校本科生院;
3.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公布培育课程名单。
四、其他
1.项目培育期为一年;
2.2018年已立项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路琳琳,陈辰星
联系电话:88208680,88208683
附件:
1. 浙江大学关于调整通识课程体系的通知(浙大本发〔2018〕16 号)
教育教学办公室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