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秋季建工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和实施细则

发布者:路琳琳发布时间:2019-04-28浏览次数:4971

为做好2019秋季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9博士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次研究生复试方案和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罗尧治 郭文刚

副组长:吕朝锋 傅慧俊

成员:(按姓氏拼音排序)

吕朝锋 吴越 朱斌 傅慧俊 张威 路琳琳 陈辰星

申诉联系人:赵华     邮箱:zhaohua75@zju.edu.cn 

建筑工程学院博士招生委员会

由学院各学科部分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其中含1名研究生德育导师,并设主任1名。负责制定复试(含笔试、面试)考核办法、工作流程,组织复试考核工作。

二、复试考核政策

(一)通过资格初审不需要考试的考生直接进入复试考核阶段;

(二)通过资格初审且仍需参加外国语水平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考生的最低复试要求:

考生外语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英语听力不再单独划线,专业基础课成绩不低于60分。


(三)复试考核程序

1、复试考核时间为5月7日,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来校参加复试。错过复试时间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考生复试考核前由学院统一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本人持以下证件参加资格审查:

1)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盖体检已做章)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学历或学位的网上查询结果(如没有查询结果需要递交学位认证报告);(学历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办理,学位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办理)

3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上获得的学籍查询结果以及保证书(下载附件);

4获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5 对现役军人除审查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审查所在军队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6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需核验的证件(准考证、保证书除外)均需准备复印件,5月7日资格审查时提交。

(7)考生复试前需在浙江大学校医院参加体检(4月22日-30日)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0679&object_id=180375 

(8)考核复试环节包含专业课考试和专业面试,由博士生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

专业课考试由学科组织命题和阅卷,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专业面试由不少于5人的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本院专家担任组成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复试。

复试要求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重要内容和录取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结合考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并据考察结果给出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按照专业课考试占25%,面试占75%形成。成绩为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三、拟录取政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考试及专业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院结合考核综合成绩结果和导师接收名额,遵照宁缺毋滥、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审批。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学院党委负责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并严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发录取通知书。

 

四、时间安排

4月20日将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复试方案和实施细则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处,经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上公示;

4月22日-30日,考生体检(详见校医院网上通知);

5月7日  博士研究生复试考核;

5月10日 完成复试工作并上报拟录取名单;

5月20日 完成定向考生签订协议书和全体拟录取考生的调档政审工作;

6月下旬 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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