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关于开展建工学院2017级本科生思想政治和能力素养评价的通知(时间更新)

发布者:吾希洪·多里洪发布时间:2019-04-28浏览次数:1677


2017级本科生:

根据建工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秋、冬、春学期思想政治和能力素养活动评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思想政治评价

本次思想政治评价的主要内容为活动记实和班级评议部分。

考评起止时间:20189月至20194

考评日程安排:

1)个人申报

全体同学根据《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活动记实项目评分细则(试行)》(附件3)进行个人项目申报,填写《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活动记实个人申报表》(附件5)。

个人申报时间为:429-510日,相关材料交至班级综素委员,由班级评价小组进行审核。

2)班级审核

各班评价小组对全体同学《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活动记实个人申报表》的班级审核意见进行填写,并汇总全体同学的分数,填写《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活动记实班级汇总表》(附件6),在班内公示。

3)材料上交

请各班于514日中午12:00前,将《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活动记实班级汇总表》纸质版交至安中大楼A345,电子版发送至ccea_pjpy@163.com。请班级评价小组务必做好班级评价小组成员、全班同学的签字确认工作。

4)学院公示

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将抽查部分班级《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活动记实班级汇总表》,并将最终结果在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受理学生关于审核结果的复议申请,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因个人原因迟报、漏报等各类复议情况。

注:公示期结束后本次考评时间段项目作清零处理,原则上不再作为下一次申报认证的加分项目。

二、能力素养活动评价

考评起止时间:20189月至20199月12日

考评日程安排:

1)个人申报

全体同学根据《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能力素养项目评分细则(试行)》(附件4)在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个人申报(具体操作请见附件7);

2)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审核

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将根据《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能力素养项目评分细则(试行》)定期对学生申报内容进行审核。


思想政治和能力素养评价结果将直接作为本学年评奖评优工作申报荣誉和奖学金的评选依据,请各位同学认真对待,班级评价小组需严肃对待评价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吾老师,88208770.


附件1《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细则(试行)》.pdf

附件2《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3《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活动记实项目评分细则(试行)》.pdf

附件4:《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能力素养项目评分细则(试行)》.pdf

附件5《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活动记实个人申报表》.xls

附件6《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活动记实班级汇总表》.xls

附件7能力素养申报操作手册(学生版).docx

建工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

2019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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