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团建】建筑工程学院团委关于开展2019年第二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刘妍希发布时间:2019-10-24浏览次数:1012


学院各团支部、团员:

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深化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一步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根据党校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学院团委决定于20191026日起举办建筑工程学院2019年第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计划

教学计划

主讲老师

日期

时间

地点

开班仪式暨第一讲

建工学院党委副书记:张威老师

1027

9:00-10:30

安中报告厅

理想信念教育

理论信念宣讲团成员

1027

10:30-11:30

安中报告厅

第三讲

关工委李乐鹏老师

11月16日

9:00-10:30

安中报告厅

观摩环节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校史知识竞赛

10月31日

18:20

安中报告厅

小组展示

11月16日10:30-11:30

安中报告厅

实践环节

建工学院团委11月16日下午

嘉兴南湖

上交心得体会

11月18日

按讨论小组上交

结业考试

11月17日上午

地点另行通知

二、        培训要求

1. 学员应认真参加规定课程,学习规定的文件和材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2. 实践环节由学院统一组织安排,完成外出实践。本次实践要求各小组注意安全;

3. 学员要联系自身思想和实际,在培训课程结束后,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字数在1500字左右(手写稿),学习结束后交各讨论小组组长,由小组组长于1119日下午5:30前统一交至安中大楼A345团委办公室刘老师处

4. 结业考试范围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文件,以及部分时事政治内容,考试不合格将不予通过培训班学习,不颁发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

5. 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存在不诚信行为的学员(如代签到、学习体会论文抄袭、结业考试作弊等),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三、        注意事项

1.       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提前10分钟入场签到,退场将安排签出,请各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2.       根据党校培训要求,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者不予结业。若确需请假,请在开课前至少2个工作日以上将请假表交至安中大楼A345团委办公室刘老师处,学院团委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批准。未按时办理好请假手续的作无故缺勤处理,不能结业。请假申请表见附件1

四、         学习资料

推荐学习平台: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新华网(http://www.xinhua.org);浙大党校网站(http://zddx.zju.edu.cn);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号:gcdyweixin);学习强国app

未尽事宜,请联系建工学院团委:

刘老师:88208770

同学:18868112655

同学:13676528395

  附件1: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请假表.doc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推优对象”公示.xls

积极分子培训班试备考题库.docx

共青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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