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辰星发布时间:2019-11-26浏览次数:356

各系、各位老师:

为推进实施《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深化全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50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16号)文件精神,近期组织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改项目立项工作,本次立项方式继续实行“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浙江大学单列30项,其中22项为本科教学项目,由本科生院负责评审;8项为研究生教学项目,由研究生院负责评审。请认真阅读附件“通知”,做好本次立项的准备工作。

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学校高度重视,在《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指定的立项范围的基础上,要求项目聚焦教学,强化人才培养质量意识,为积累和培育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做好准备,并结合浙江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实际,重点开展通识课程改革、在线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改革、专业课程建设、教师教学发展等提升本科教学质量长效机制方面的研究。同时,学校将在第二批省级教改项目申报立项的基础上,按照文件要求设立不少于省级教改项目推荐名额的3倍即70项校级教改研究项目。项目立项后,学校按照省级教改项目3万元/项、校级教改项目1万元/项的标准给予经费支持。请各院系按照要求鼓励一线教师积极申报。

申报时要求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迫,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务必于1210日(星期二)前将《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五份和《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院系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报送至教育教学办公室(安中大楼A341),请注明申报本科或研究生教学项目,并将电子版发送至ccx@zju.edu.cn

学校将于12月中旬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 系 人:路琳琳,陈辰星

联系电话:8820868088208683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3 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4 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院系汇总表.doc

                                        

教育教学办公室

                                     201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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