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研究生】关于做好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可鉴发布时间:2020-02-27浏览次数:1134

各位研究生: 

为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做好2020届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研究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领导者。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树立先进典型,鼓励研究生克服困难,刻苦学习,“不停学,不停研”。


二、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评选参照《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有关评定条件及学院相关细则执行。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数的20%。在2020年按正常学制规定时间毕业的研究生均可参加此次评选,学校在春季毕业、夏季毕业各发一次文件。【更新】受疫情影响,部分研究生可能难以按期毕业正常学制规定时间毕业。研工部研究决定拟在2020年9月增加一次优秀毕业研究生发文,允许延期毕业生保留优毕资格,以三个月为梯度,如因疫情延期,原3月毕业生须在3或6月毕业,原6月毕业生须在6或9月毕业。

具体参评条件如下:

1)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有优秀学术论文发表或取得科研成果。

2)博士全日制研究生获得过1项以上(含1项)校级奖学金和1项校级荣誉称号;硕士全日制研究生获得1项以上(含1项)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获得1项以上(含1项)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

3)全日制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非在职研究生和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优先。

4)在规定学制(学校文件有另行规定的除外)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

5)因毕业生个人原因违约的同学不允许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录取为研究生、公务员或其他经学校同意的变更而终止协议的情况除外。

2、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条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0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中有关评比条件执行。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面向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团/党员” “优秀团干部和校级奖学金等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特别提醒: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在疫情防控期间,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研究生,院系可取消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资格。


三、学院优秀毕业生名额及评选原则

2020届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为65人,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16人,学院将结合申报同学的毕业进展、获奖情况、科研业绩、综合表现和专业班级分布等情况,统一综合评定。


四、评比工作进度和要求

1、请同学认真对照上述参评条件,并结合个人论文发表、毕业论文进展情况等预测自己能否按期毕业,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并按时提交申请。逾期未申报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将取消评选资格。

2、申报同学须在2020年3月8日24:00前填写金数据链接:https://jinshuju.net/f/CI4Lg1

注意:金数据链接中第11题:“预计能否在学制规定时间内(或最多延期不超过3个月)进行毕业论文答辩?”请与导师沟通确认后填写,尽可能填写准确答复:“能”或“不能”,确因特殊情况“不确定”的,请说明理由。

3、学院将组织召开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会,评选校优和省优初评名单,并统一上网公示。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视参评情况决定是否组织答辩。

4获推荐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学生(请待学院公示获推名单后再做以下操作)须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和评奖评优模块(开放时间:225日,截止时间;315日),填写浙江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如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须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以上表格均从系统中导出,各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纸质版经相关老师签署意见后,交到安中楼A345陈可鉴老师汇总(所有纸质材料待正式开学后上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校优业绩合计栏,学生务必录入合计后的业绩,否则系统无法导出业绩汇总表,影响学生最后的评审。

2)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3)校级、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要求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否则教育厅不予盖章。

4)导出表格请先排版无误后,再正反面打印。各项签字、盖章须完备,签名务必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 省级优秀毕业生填表提醒:(必须按下以格式填写,否则教育厅予以退回),同时请确定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平台已录入为应届毕业生。

生源地:XXXX市(县);(省内到县,省外到市)

政治面貌:请规范填写,如中共党员、共青团员

简历:XXXX--XXXX   XXXX(学校)读XXXX;(每个经历一行)


未尽事宜,请直接和学院负责老师联系。联系人:陈可鉴,办公室:安中A345,电话:88208770;邮箱:ckj@zju.edu.cn

以上通知,请各班相互转告。


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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