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学案例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张莹砾发布时间:2020-04-26浏览次数:915

各位老师您好:

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协会《关于开展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0]04号)、《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学案例认定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9]26号)文件,决定开展2020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教学案例课程须是我校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的学位课程,以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授权领域为单位(不设专业领域的以学位类别为单位),符合案例教学规范和要求、具有推广使用价值。

(一)案例主题明确、亮点突出,落实立德树人基本任务。案例具有典型性,素材新颖,主要面向高质量的研究生课堂(含实践类课程)教学实践。

(二)必须是原创案例,案例知识产权清晰,案例作者已与案例发生方就案例内容达成授权协议,不涉及保密以及其它存在争议的内容。

(三)案例素材应来源于教学管理、生产建设、研究设计、经营管理等工作实践,具有典型性、引领性、示范性。

(四)案例撰写内容与格式须符合相关教指委的要求,如相关教指委没有具体要求,可参照附件1参考格式执行。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

请申请者于5月6日前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均需上交。

纸质材料:交至教育教学办公室安中大楼A341

1、《附件1 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申报书》一式三份

2、《附件2 作者授权书》一式三份

3、《附件3 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学案例简况表一份

电子版材料:邮件发送至:0017603@zju.edu.cn。邮件题目和附件压缩文件夹命名为:申请人姓名-申报案例名称。其中含:

1、《附件1 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申报书

2、《附件2 作者授权书

3、《附件3 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学案例简况表


(二)直接认定。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委员会、浙江省学位办认定的优秀教学案例,可直接认定为“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学案例”。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请单独填写《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优秀案例直接认定申请表》(附件4),并请5月6日前提交电子版申请表和证明材料,邮件发送至:0017603@zju.edu.cn。邮件题目和附件压缩文件夹命名为:申请人姓名-申报案例名称。其中含:

1、《附件4 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优秀案例直接认定申请表

2、相关证明材料。


三、案例推广与应用

(一)优秀教学案例的知识产权归浙江大学。

(二)优先推荐参评省级、国家级优秀教学案例评选。

(三)学校对认定的优秀教学案例给予1万元的奖励,奖励经费由项目负责人(申请人)审批使用,支出须执行学校财务规定,主要用于项目调研、整理资料、案例编写等支出,不得用于购置固定资产。

鼓励各项目负责人(申请人)在项目完成过程中,积极参加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或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入库案例申报工作(已开设案例库专业学位类别清单见附件5)。如项目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每个教学案例额外资助2万元。

建工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


附件1 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申报书.doc

附件2 作者授权书.docx

附件3 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学案例简况表.xlsx

附件4 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优秀案例直接认定申请表.xlsx

附件5 “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已经开设案例库的且我校已有的专业学位类别一览表.xlsx

附件6. 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学案例认定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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