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者:路琳琳发布时间:2020-05-07浏览次数:14662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20年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组 长:罗尧治 刘峥嵘

副组长:吕朝锋 傅慧俊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朱斌 吴越 张威 张莹砾 陈海祥 段元锋 贺勇 徐洁 楼文娟 路琳琳

申诉联系人:赵华

申诉联系邮箱:zhaohua75@zju.edu.cn

 

二、基本复试分数线

根据《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分数线划定排序要求,以及学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人数,结合上学校线生源情况,以1:1.3比例确定复试分数线,单科分数线同学校分数线,具体分数线公布如下:

专业代码

及名称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备注

085100建筑学

55

55

85

85

362

 

085300城市规划

55

55

85

85

372

 

081400土木工程

55

55

85

85

320

按照土木工程与工程类专业学位(土木水利、交通运输)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

085900土木水利

55

55

85

85

320

086100交通运输

55

55

85

85

320

1201Z2工程管理

55

55

85

85

355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强军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同浙江大学公布的分数线。

根据学校政策,上表所列分数线满足以下情况视同上线:若单科低1分,总分相应高20分及以上;单科低2分,总分高25分及以上;以此类推,单科每低1分,总分相应再提高5分。但单科不得低于5分(含5分),且仅限1门单科。适用此项“总高单低”政策上线的考生,总分相应扣减后计算各项排名。

 

三、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

1.计划招生专业名额

专业代码及名称

招生人数

其中已录推免人数

除推免外招生名额

备注

085100

建筑学

42

11

31*

(1)招生增量计划录取14人;

(2)城市学院联培计划录取3人。

085300

城市规划

25

9

16*

(1)招生增量计划录取5人;

(2)城市学院联培计划录取2人;

(3)专项单列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人。

081400

土木工程

99

51

48*

专项单列计划:士兵计划1人、强军计划1人

085900

土木水利

120

43

77*

(1)招生增量计划录取11人;

(2)城市学院联培计划录取12人;

(3)宁波理工联培计划录取12人;

(4)科研院1人、海洋学院划拨1人、舟山海洋研究中心1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人。

086100

交通运输

8

4

4

 

1201Z2

工程管理

8

4

4

 

 

2.委托招生(即学籍不在建筑工程学院)专业名额

专业代码

及名称

项目名称

委托招生人数

备注

085900

土木水利

/

11

海宁国际校区计划录取11人,全程在海宁校区培养。

086100

交通运输

22交通运输工程(智慧交通项目)

6

工程师学院委托招生,学生全程安排在工程师学院培养。

 

3.复试人数

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乘以复试比例确定,若出现小数实行“四舍五入”法;若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总分相同情况,则此总分同分考生均列入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公布后,录取计划若有微调,复试名单将不作调整。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从学院其他专业考生中择优录取。


四、复试形式和要求

1鉴于疫情防控的复杂形势,为了保障师生健康安全,按照学校统一部署,采用网络远程复试,以“钉钉(DingTalk)”作为复试平台。原定学院统一测试英语听力及笔试不再举行,具体视频复试流程和要求及考生需做好的准备工作另行通知。

2各学科复试小组不少于5 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 人),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学院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

3面试时间一般每生不少于 20 分钟。

 

五、复试成绩和录取

学院根据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记,60 分以上为合格。复试内容含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及其应用能力、科研经历与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2.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成绩并列时以初试排序成绩业务一、业务二成绩为优先级进行排位,仍不能区分时由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投票表决。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土木工程按照一级学科招生,二级学科录取培养。

 

六、资格审查

复试前所有考生须按照要求在钉钉(DingTalk)中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应届生上传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上传前置学历学位证书。

2.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3.军队在职干部需提供《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4.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5.初试前上交承诺书的本科结业考生,严格按承诺书内容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能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详细要求见我校研招网“浙江大学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http://grs.zju.edu.cn/yjszs/index.php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七、体检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及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复试期间暂不体检。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6月10日前寄我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学院联系。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邮寄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41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电话:0571-88208680 0571-88208683

 

调档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党组织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时间安排

14 月 26 日,学校召开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

24 月 30 日,学院确定复试录取方案报研究生招生处审核。审核后网上公布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35月15日,第一批学科组织复试;

45月16日,第一批学科反馈复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55月18日,第二批学科组织复试,当天反馈复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65月19日,工程师学院(单考)组织复试,当天反馈复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75 月 20 日,学院在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复试考生成绩,明确考生的录取处理状态,上报拟录取考生信息,并开始调档政审。

 

十、其他事项

复试相关事项请随时关注建筑工程学院网站硕士招生栏目下复试公告、通知。

工程师学院委托招生专业考生拟录取名单在工程师学院网上公示,有关政审、体检等后续事项请关注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网站通知公告。

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执行。


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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