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与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璇发布时间:2020-05-27浏览次数:3042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19〕65号)(以下简称65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与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阅读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pdf

2.阅读关于做好2021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与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docx

3.阅读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关于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申请条件和量化标准.doc

4.阅读土木水利交通等专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标准.pdf

5.对照建筑工程学院2019年教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doc

 

一、初次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含计划申请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讲师职务的教师),须由教师本人上网提交申请。其申请材料(学生数、开设课程等考核指标,相关数据可在相关页面点击“数据导入”直接从研究生院管理系统采集,数据不全请自行添加)由学院(系)、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核,并在系统相应栏目中签署具体意见。请教师访问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系统(网址:http://yjsds.zju.edu.cn),在系统首页点击“浙大通行证登录”,进入“研究生导师”模块进行申请。若忘记浙大通行证密码,可点击浙大通行证登录页面下方的找回密码(若无法找回,请联系学校信息技术中心:87951669

6月7日提交以下材料至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安中A-341)办理审核:

1. 从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系统中导出《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请发送:jennywx@zju.edu.cn);

2. 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文章首页)以及论文检索证明、各种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份),支撑材料计算时间请参考相应文件;兼职或兼任教师还须附上聘书、聘任协议书(来校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纸质版一份,电子版请发送:jennywx@zju.edu.cn);

3. 填写相应简况表,电子版发送至jennywx@zju.edu.cn,不用提交纸质版,简况表见文后附件。

成果计算时间:

申请博导和专业学位硕导:近五年,2015年6月-2020年5月

申请学术学位硕导和建筑、城规专业硕导:近三年,2017年6月-2020年5月

二、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若申请招生学科、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一致,学院(系)按照65号文件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及学院(系)实施细则要求,对导师的履职能力进行年度审核后,可将审核通过的申请统一归档;若申请招生学科、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不一致,则须由导师本人上网提交申请,系统将按初次申请的程序进行审核确认。

三、其他

1.由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确认的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包括绿色通道及各类人才引进时确认的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第一次申请招生资格时须由教师本人上网提交申请,系统将按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的程序进行审核确认。

2.因学校人事处自2016年起职务评审时不再确认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新晋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讲师等职称但未确认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须由教师本人上网提交申请,系统将按初次申请的程序进行审核确认。

3.各学院(系)、各学部在审核兼职(任)教授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时,须审查其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协议,已过聘任期限或来校工作时间少于2个月的不得受理。兼职(任)教授、特聘研究员(副研究员)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时,还须落实一名具有浙江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作为校内合作教授。兼职(任)教授聘书、聘任协议书须以附件的形式上传。

4.浙大城市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师可申请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申请时须落实一名具有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作为校内合作导师,由教师本人分别向所在单位的科研部(科研处)提出申请,科研部(科研处)审核通过后,于5月27日前统一将本单位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教师名单报送至浙江大学学科建设处(不接受教师单独申请),教师凭学科建设处提供的临时帐号、密码登录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系统(网址:http://yjsds.zju.edu.cn)提交申请,教师所在单位将本单位教师材料审核后,统一报送至建工学院教学办公室。浙大城市学院联系电话:88285065,联系人:翁鹏耀,邮箱:wengpy@zucc.edu.cn;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联系电话:0574-88130712,联系人:何睿,邮箱herui@nit.net.cn。

 

时间节点:

6月7日前,系统开放,教师自由申请。

6月7日截止提交材料

6月7日-24日,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本学科初次申请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审核工作。

6月28日前学院(系)、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审核工作。

6月30日前,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会议,对初次申请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申请人进行评议审核。

附件:

 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教师申请简况表.doc

专业学位-建筑学(0851)城市规划(0853)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简况表.xlsx

专业学位-交通运输(0861)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简况表.xlsx

专业学位-交通运输(0861)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简况表.xlsx

专业学位-土木水利(0859)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简况表.xlsx

专业学位-土木水利(0859)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简况表.xlsx


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办

20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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