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遴选2021/2022年度与挪威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发布者:熊思尘发布时间:2020-12-30浏览次数:298

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21/2022年度与挪威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留金欧[2020]960号),根据中国与挪威政府文化交流计划,双方每年将互派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派计划及资助内容

1.选派专业:不限

2.选派类别及留学和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10个月

3.选派规模:10/年(全国)

4.资助内容:留学期间享受挪威政府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每月21600挪威克朗,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项目补贴每月1000挪威克朗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在我校正式在职教师,且研究生毕业后在本校工作满2年或本科毕业后在本校工作满5年,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获得挪威方合作教授正式邀请信。邀请信中须明确访学身份、派出起止时间、研修内容等。(详见附件)。

3.语言符合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三、申请时间与受理方式

选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1.符合条件、且经所在学院(系)同意的申请人,请尽早与挪威方联系,于202131202135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电子材料。网报时,申请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选择“挪威互换奖学金”,受理机构名称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网上申请材料提交、打印后,申请表须经本人签名;生成空白的《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其中“单位推荐意见”须由申请人所在学院(系)针对申请人情况认真填写(不超过500字),由学院(系)负责人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处手写签名,在“单位公章”处加盖学院(系)单位公章。请注意,申请表提交打印后,请勿在网上再次修改;如若修改,必须重新打印、重新办理

完整的申报材料清单及准备材料要求可在附件《2021/2022年度与挪威互换奖学金项目简章》和《关于准备2021/2022年度与挪威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说明(访问学者)》中查阅。申请人请按要求准备好一套完整的书面申请材料,于202135前提交至人事处发展中心(紫金港校区东三104-988981610)。

四、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213月确定奖学金提名人选,最终录取结果以挪方通知为准。录取人员一般于20219月派出(请注意挪方邀请信中的起始时间应与之匹配),具体以挪方通知为准。派出前应办理校内公派出国手续及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手续,签订有关协议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凡未按期派出者,取消其留学资格。

学院联系人:熊思尘,88208112


附件1.2021-2022年度与挪威互换奖学金项目简章.pdf

附件2. 关于准备2021-2022年度与挪威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说明(访问学者).pdf

附件3. Application form Chinese applicants - NGS 2021-202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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