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我校“双一流”建设和人才培养愿景,进一步发挥社会实践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组织广大青年学生奔赴基层、深入群众、接受锻炼、砥砺品格, 在更高质量、更加卓越、更受尊敬、更有梦想上发力。建工学院积极响应校团委部署,决定今年寒假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不忘初心使命,传承百年辉煌
二、实践形式
原则上应在学生所在县市(返乡)根据属地防疫要求开展实践,不跨省跨市实践,不到疫情中高风险的地区实践,不出国(境)实践。同一团队的同学可以分别在各自家乡开展实践活动。鼓励学生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实践活动。
三、实践内容
(一) “追寻红色记忆,献礼建党百年”专项行动
追寻中国共产党百年发展脉络,回溯世纪征程伟大成就。围绕“传承百年辉煌”主题,拜访老党员,走访先辈足迹,探寻红色文化,感悟党和国家艰辛发展历程和先辈们的革命精神,铭记历史,开创未来,为建党百年献礼。
(二)“投身公益实践,服务社会建设”专项行动
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为抓手,围绕“社会实践+公益服务”主题。鼓励学生投身志愿服务行动,广泛开展线上支教行动,科普讲座,环境保护,乡镇服务等,特别是参与抗疫志愿活动。为社会发展服务,为社会建设奉献力量。
以春节等中华传统节日为契机,借助寒假返乡时机,开展文化发掘活动,弘扬中华文化,加强文化自信。通过实地观察,走访调研等形式收集带有家乡文化特色、地域风情的文字图画,影像资料等,形成实践成果,助力家乡文化宣传。
(四)“聚焦农村扶贫,深入基层建设”专项行动
服务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鼓励学生前往家乡所在地的农村、基层等单位开展政策宣传、实习锻炼等一系列实践活动,鼓励学生联系实际,研究调研农村扶贫中存在问题,探索提出解决方案。继续开展“互联网+青年扶贫”专项实践行动。
四、实践要求
1、加强教育,确保安全。
请各团队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专项培训会,立项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学院将为每位参与实践的同学购买保险。每支团队安排1名同学作为安全报送员,实践期间每日做好安全信息上报工作。
原则上不开展聚集性实践或跨省跨市实践活动的团队,如确需开展,请提前联系建工团委徐老师。
2、紧扣主题,注重宣传。
各团队要紧扣寒假社会实践主题,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积极联系校外媒体进行投稿,扩大团队社会实践影响力。鼓励各团队运用自媒体记录实践过程,并及时向学院报送相关活动的文字、图片、视频材料。
3、做好总结,按时提交。
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实践团按时提交相关总结材料(个人总结、团队总结、新闻稿、调研报告等),学院将在下学期初召开寒假社会实践总结表彰会,同时向学校推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优秀团队等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注意事项
1、 实践项目申报通过社会实践网络平台进行
(网址:tzzd.zju.edu.cn,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1)。
团队学生负责人(队长)需于1月14日17:00前完成立项申报并提交至院系团委审核流程。
2、本科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次社会实践,相关要求请参见《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三、四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3、不接受个人报名;
4、申报实践主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四方面内容,鼓励同学们结合所学实践确立实践内容,以团队方式立项。
5、时间安排
时间 | 事项安排 |
2021年1月14日前 | 完成团队立项并提交相关材料 |
2021年1月17日 | 公布学院立项成功团队名单 |
2021年1月18日 | 召开学院2020寒假社会实践启动仪式暨专题培训会 |
2021年1月-2月末 | 队伍派出,开展实践 |
2021年春学期 | 工作总结及表彰 |
六、联系方式
1、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建工学院团委:
徐老师 88208770
范同学 19883162071
2、欢迎大家关注浙江大学团委官方微信“zju-tw”、浙江大学社会实践官方微信“zjushsj”、浙江大学建工学院团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浙大建工青年”,了解社会实践动态详情。
共青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