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省、学校、学院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万伟发布时间:2021-01-28浏览次数:524

学院(系)、有关师生:
  为培养和提升本科生科研素养,做好我校2021年国家、省、学校、学院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级别和类别
  (一)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国创”),分为3类: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
  1.创新训练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项目设计和研究,并撰写研究报告和交流成果(学术)等的活动。
  2.创业训练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的活动。
  3.创业实践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的活动。
  (二)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简称“省创”),分为3类:科技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创新创业孵化。
  1.科技创新是本科生及其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培育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成果的活动。
  2.科技成果推广是本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立项调研、技术方案设计和实施、培育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具有科技成果推广价值的活动。
  3.创新创业孵化是研究生及其团队在导师指导和培训下,培育和转化科技经济的活动。
  (三)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简称“SRTP”),分为2类:校SRTP、院SRTP。
二、项目来源、申报对象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一)项目来源
   申报项目来源学生自主立题、校内教师科研或教学研究课题、校外企事业科研或实际需求的课题。
  (二)申报对象
  (1)国创-创业实践项目,研究生和本科生可混合申报。
  (2)省创-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研究生和本科生均可申报,但不可混合组队申报。
  (3)省创-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只允许研究生及其团队申报。
  (4)除以上规定外,其它类别项目申报团队(人)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申报要求
  (1)为确保本科生第一课堂学习任务,每位学生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科研训练项目,且项目内容应符合其实际能力和条件,每个项目必须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指导。
  (2)本科毕业班学生不得申报、往年立项且按规定时间正常结题的项目团队成员只能申报比已结题项目高一级别的项目。
  (3)国创-创业训练项目申报要求见校团委网站(http://www.youth.zju.edu.cn/)。研究生申报要求根据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准备:2021年3月16日前,项目构思、团队组建、指导教师联系和交流等。申报相关资料及参考表格见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和学科竞赛管理系统网站(http://kyjs.zju.edu.cn/kyxl)(以下简称“管理网站”)。
  (二)网站申报:2021年3月16日至3月31日,项目负责人登录管理网站进行线上申报;研究生省创项目线下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在管理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下载申报表,填报后交至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管理科。
  (三)立项评审:2021年4月1日至4月15日,由学院(系)、部门组织立项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上传至管理网站。研究生省创项目,学院(系)于4月15日前完成立项评审,并将盖章签字的申报书送至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同时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指定信箱(联系方式见后)。
  (四)项目公示:2021年4月底,学校公示公布立项项目。
四、项目管理
  (一)学院(系)、有关部门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指导小组及专家组,全面负责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的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答辩等工作。
  (二)本科生院教务处负责国创创新训练项目、省创本科生项目、校SRTP项目总体管理工作,院SRTP项目由学院(系)负责管理;党委研工部负责省创研究生项目的总体管理工作;党委学工部负责国创创业实践项目的申报、评审及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校团委负责国创创业训练项目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各学院(系)本科、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负责本学院(系)学生申报、评审及具体实施工作。
  (三)国创创业实践项目实施年限依据项目进展情况而定,原则上不得少于2年;省创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其他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四)国创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结束时,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各项事务。其他类型项目申报人必须在毕业离校前完成项目所有实施和答辩环节。
  (五)请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预算将作为立项经费的重要依据。经批准立项的项目经费原则上先下拨项目经费的50%,通过中期检查后下拨余下经费;创业实践项目,凭注册公司相关证件分期下达项目经费。
五、相关政策
  1.相关政策根据《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浙大本发〔2018〕5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三、四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本〔2017〕61号文件)执行。
  2.从今年起,项目名额主要根据各学院(系)前两年立项数量情况进行分配,分配名额见《2021年国家、省、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配表》(附件2)。
  3.科研训练实行末位审核制。学校对学院结题答辩成绩排在末位(具体数量待定)的项目进行审核,经审核不同意结题的项目,将追回已下拨项目经费,扣回所有成员由项目立项所获得的第二课堂计点(学分)。
六、联系方式
  (一)
学院教学教育科陈万伟;电话:88208683;EMAIL:chenwanwei@zju.edu.cn建工科创中心张钊;电话:13206746813;EMAIL:13206746813@163.com

  (二)国创创新训练项目、省创本科生项目、校SRTP学校联系人:本科生院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安老师;电话:88206238;EMAIL:anqinying@zju.edu.cn;地点:紫金港校区东1B-110办公室。
  (三)省创研究生项目学校联系人: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吴老师;电话:88208147;MAIL:wujiao_@zju.edu.cn,地点: 紫金港校区西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5。
  (四)国创创业训练项目学校联系人:校团委任老师;电话:88206671; EMAIL:chuangzju@126.com;地点:紫金港小剧场B座317室。
  (五)国创创业实践项目学校联系人:党委学工部梁老师;电话: 88981157;liangss@zju.edu.cn;地点:紫金港小剧场B座218室。
  (六)“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和学科竞赛管理系统(http://kyjs.zju.edu.cn/kyxl)技术支持联系人:创高软件肖祖芹,电话:85317725;EMAIL:xiaozq@chingo.cn。


附件1 浙江大学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对照表
附件2 2021年国家、省、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配表
附件3 浙大本发〔2018〕5号+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附件4 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三、四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5 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系统申报指南、项目管理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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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kyjs.zju.edu.cn/kyxl/xtgg_getOne.action?ggid=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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