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工会送温暖费和福利费相关开支的说明

发布者:赵华发布时间:2021-01-01浏览次数:763

各工会小组:

根据学校《关于福利费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和《浙江大学工会关于经费支出管理的具体规定》等文件规定,现将学院教职工/工会送温暖费和福利费相关开支说明如下:

一、工会送温暖费

指院级工会用校工会下拨的送温暖费开支的婚丧嫁娶、退休离岗和生育等的慰问支出。

1.工会送温暖慰问标准

内容

开支范围

具体规定

结婚、生育(含男会员)

慰问品

不超过500元,不得现金慰问

生病住院

现金或慰问品

不超过1000元,同人同一病种每年限慰问一次,填专用报销单

退休

纪念品

不超过1000

去世

现金

会员本人2000元,直系亲属1000元,填专用报销单

2.工会送温暖发票开具信息

发票抬头:中国教育工会浙江大学委员会

信用代码:81330000779391104H

 

二、学院福利费(事业编制教职工)

(一)困难补助

教职工查患重大疾病或因突发性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可以由教职工本人或家属向学院申请生活困难补助,填写《浙江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原则上每人每年补助一次。

(二)教职工慰问

1.福利费慰问标准

内容

开支范围

具体规定

结婚、生育(含男教工)

慰问品

不超过500元,不得现金慰问

生病住院

现金或慰问品

不超过1000元,同人同一病种每年限慰问一次

退休

纪念品

不超过1000

去世

现金

教工本人2000元,直系亲属1000

2.福利费发票开具信息

发票抬头:浙江大学

信用代码:12100000470095016Q

 

请工会小组协助学院共同做好工会和教职工送温暖工作,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慰问标准选择购买恰当的慰问品,并分别按工会和福利费开票要求开具相应的发票,然后凭购物发票、购物订单和支付记录等材料到学院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

学院联系人:赵华,办公室:安中A331,电话:88208982

 

建筑工程学院

202111

附件:

1、浙江大学教职工年终困难补助登记表.docx

2、浙江大学工会会员住院慰问领款报销单.docx

3、浙江大学院级工会去世慰问金领款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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