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更新普博】学院关于做好2021 级研究生新生(含免试生)调档政审的通知

发布者:金立乔发布时间:2021-03-31浏览次数:10354

各位 2021级拟录取研究生(含免试生、统考生,不包含工程师学院、海宁校区等学籍非我院学生):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大学有关规定,需要对所有拟录取硕士、博士新生进行政审,并对非委培定向的考生调取档案,请所有拟录取的新生联系所在单位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关于政审、调档手续办理

1.所有新生均需通过政审:

本学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升学的 2021届本科生需下载打印《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见附件1并填写个人承诺及以上部分于2021410前交至学工办辅导员王晓萌老师处,由学院统一进行政审,档案材料也由学院统一调档。

其余所有新生均需下载打印《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和《关于2021级研究生新生政审和调档的函》(附件1、附件2)。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交其他材料详见下文“3.往届毕业生注意事项”。

1)《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需考生联系所在单位如实详细填写并加盖党组织(或人事、政工部门)公章 2021 4 25邮寄顺丰或邮政EMS或转交我院。

2)《关于2021级研究生新生政审和调档的函》请彩色打印,往届毕业生填写好后应及时交至其档案管理单位(并做好个人档案催促跟进工作),由档案管理单位负责寄送档案;应届毕业生填写好以后应及时将其交至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所在单位 2021 7 15前将考生的全部档案材料(含中学、高考、大学本科及党员、团员材料等)以邮政 EMS方式寄到我院。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填写注意事项:

请所在单位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劳动纪律、奖惩情况、遵纪守法等方面作出全面详实的鉴定,必须包括:对重大政治事件(如“法轮功”问题等)的态度立场,是否参加过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是否受过处分、处罚;如报考定向生,须明确是否同意报考。请务必按照表格中的注意事项开具,尤其是对法轮功问题的态度,不符合要求则不予通过。具体如下:

  本表由拟录取考生的学习工作单位、档案保管单位或居住地社区(行政村)的党组织(或人事、政工部门)审核个人填写部分内容,按要求填写政审意见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后寄回报考单位。

  (1鉴定表个人承诺及以上部分,可以打印填写,本人签名必须手写;单位评定务必手写完成,不得由学生本人填写。

  (2负责人原则需为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必须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人事、政工部门)公章(只签名或只盖章无效)。

  (3未参加工作的非应届生,其居住地社区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政审表(包含档案情况)和“毕业后无工作经历的证明”,其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有关机构需要出具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主要说明居住期间有无违法活动、有无参与邪教组织和活动等)。

  (4档案未存放在工作单位的非应届生,工作单位和档案保管单位需分别出具一份鉴定表。

  (5若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过,原则上鉴定时间应接续中断,招生单位应全面考查了解考生各个阶段的表现和情况。

  6鉴定表和档案寄送截止时间与寄送地址均不同,请勿将本表放在档案中寄送。

  (7单位评定填写内容:

   a.政治态度和思想表现方面应围绕以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填写: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无散布过有损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有无泄露过国家秘密;对重大政治事件(如法轮功问题等)的态度和认识等。

   b.遵纪守法方面应围绕以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填写:是否组织或参与过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非法活动;是否组织或加入过非法社会团体或组织;是否受过行政或党纪、团纪处分;是否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有无存在因政治、经济或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查清或已查清的情况等。

   c.道德品质、诚实守信方面应围绕以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填写:是否有过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情况;是否存在考试作弊、学术不端等行为;是否存在其他弄虚作假和失信行为等。


3.往届毕业生注意事项:

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除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外,还需到原工作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离职证明(需写明离职日期),并将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离职证明材料于2021425前一起寄到我院。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需由居住地社区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政审表(包含档案情况)和“毕业后无工作经历的证明”,由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有关机构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主要说明居住期间有无违法活动、有无参与邪教组织和活动等)


4.政审材料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等,注意往届生与应届生准备材料不同)邮寄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45,邮编:310058,单位名称: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收件人:金老师,办公电话:0571-88206426


5.档案材料邮寄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45,邮编:310058,单位名称: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办公电话:0571-88208770

(信息反馈、疑问咨询请联系兼职辅导员张鸿乾,电话:18868100451QQ1064943563


二、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所有拟录取的党员新生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院(委培生不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考生本人在开学报到时交至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请按照以下格式开具:

1.由浙江省外转入

抬头: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单位:中共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开学报到时需提供纸质版介绍信,请注意介绍信有效期,建议在本科毕业离校前或开学报到前开具,确保开学报到时纸质介绍信处在有效期内(本科毕业离校前开具的,建议有效期90天)。

2.由浙江省内转入

请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网上转接,目标党组织为院级党委:中共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学院党委届时先行接收后,再为新生分配具体党支部。建议在本科毕业离校前或开学报到前发起,确保开学报到时电子介绍信不过期。

温馨提醒:学院将在接收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之前,对其党建档案进行认真审查,审查通过后再接收其党组织关系。其中浙江省外转入的,将反馈签字盖章后的介绍信回执给新生本人,由其反馈给原所在党组织;浙江省内转入的,直接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里接收。


其他

1.为方便联系,加强交流,请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1级研究生搜索群号627175073加入QQ群。管理员会定期审核入群,请耐心等候。进群须知:

1)通过身份核验:入群申请请备注,格式如下:张某某土木水利(不备注姓名与专业则不予入群许可),进群后请自行修改备注,格式同上,管理员会及时清除未修改的成员。

2)在QQ群中请文明交流,不要在官方群中随意散布不实言论及张贴广告等。


2.请关注“浙大建工青年”和“浙大建工研究生”微信公众号,后续通知等将通过院网、公众号等渠道发布。




3.为做好拟录取研究生新生录取通知书等材料的发放工作,请按以下要求配合学院做好通知书领取方式及通讯信息的登记工作(负责科室: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1)请所有拟录取研究生新生2021410前登记个人相关信息。提交后如需变更信息,请及时和负责兼职辅导员张同学联系

2)根据往年安排,我院预计在6月下旬或7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请注意查收。

通知书领取方式及通讯信息登记请点击以下链接或扫描图片二维码:https://jinshuju.net/f/j1LmQg


以上请相互转告,如有问题请及时和学院联系。

调档政审等请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学工办兼职辅导员张鸿乾:电话:18868100451QQ1064943563

学工办金老师(结构、市政、交通、水利、防灾方向研究生):电话88206426,邮箱:0017699@zju.edu.cn

学工办王老师(建筑、规划、岩土、工管方向研究生):电话88206426,邮箱:0020527@zju.edu.cn

招生、拟录取研究生新生录取通知书等请咨询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教学科张老师:电话:88208683邮箱0017603@zju.edu.cn。





4.【202162日发布统考博士通知】



各位2021级统考博士、工程博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排,现针对报考我院的2021级统考博士、工程博士研究生组织政审调档工作。

(1)请各位考生参照通知一要求自行下载并打印新生政审表,并按照通知一要求于615前邮寄或递交至建工学院;

(2)请各位考生参照通知一要求自行下载并彩色打印新生调档函,填写好以后及时交至其档案管理单位,档案管理单位于715前将档案等材料以邮政 EMS方式寄到建工学院: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45,邮编:310058,单位名称: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办公电话:0571-88208770。信息反馈、疑问咨询请联系兼职辅导员张鸿乾,电话:18868100451QQ1064943563

(3)为做好拟录取研究生新生录取通知书等材料的发放工作,请按以下要求配合学院做好通知书领取方式及通讯信息的登记工作(负责科室: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a.请所有拟录取研究生新生2021610前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点击链接或扫描二维码登记录取通知书领取信息,并尽快加入2021级拟录取研究生调档政审群。提交后如需变更信息,请及时和负责兼职辅导员张同学联系

通知书领取方式及通讯信息登记请点击以下链接或扫描图片二维码:https://jinshuju.net/f/j1LmQg

https://webplus.zju.edu.cn/_upload/article/images/2e/e2/9166d0a342c79d71b18068e64502/7dcf4414-8dda-4d86-980e-764f63fcb319.png

b.根据往年安排,我院预计在6月下旬或7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请注意查收。

(4)以上请相互转告,如有问题请及时和兼职辅导员张同学联系。(QQ1064943563;电话:18868100451


 

 

附件1:2021年浙江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新生政审表).docx

附件2:关于2021级研究生新生政审和调档的函.pdf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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