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和《建筑工程学院“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现将学院推荐人选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2日-4月25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电话、邮件、来访等形式向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反映。
如学生在学校审核时因个人原因无法提交材料或者因为其他问题无法通过审核的,学院将取消学生的推荐资格。
联系方式:路琳琳:88208680,张莹砾,88208683,ylzh@zju.edu.cn,
联系地址:安中大楼A341
教育教学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