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预通知】建筑工程学院团委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百年奋斗薪火传·青春向党逐梦行”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预通知

发布者:徐小劲龙发布时间:2021-05-24浏览次数:996


各团支部、各位学员: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紧密结合迎接建党一百周年重要历史契机,落实我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愿景,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进一步发挥社会实践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在更高质量、更加卓越、更受尊敬、更有梦想上发力,激发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与时代使命感。建工学院积极响应校团委部署,决定今年暑假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百年奋斗薪火传·青春向党逐梦行

二、活动形式

围绕庆祝建党百年主题,聚焦乡村振兴主战场,将《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一书作为社会实践的行动指南和生动教材,结合共青团“我为青年做件事”活动,采取线下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鼓励大学生利用家乡资源创造条件、做好保障,在暑期社会实践中充分感受家乡变化,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增强服务人民、回报家乡的责任感使命感。鼓励学生以党、团支部为单位开展社会实践。

三、活动内容

()追寻红色印记,献礼建党百年

鼓励大学生深入调研红色遗迹,探寻红色文化,走访先辈足迹,记录红色故事,在实践中领悟前人的革命精神,铭记历史,开创未来。引导团队溯源中国共产党百年发展脉络,感受世纪征程伟大成就,组织拜访老党员、老军人及其后代,深入观览全国各地各类纪念馆、博物馆,追忆英雄先烈的丰功伟绩。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鼓励用好家乡资源,讲好生动故事,开展多种形式特别是生动活泼的理论宣讲、文化宣传和网络直播等活动,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深化服务为民,助力家乡建设

组织开展“上好基层锻炼‘必修课’”专项实践行动(详情参看专项通知),引导大学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培养家国情怀,将“到基层中去、到实践中去”内化于心,通过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兼职锻炼、社区服务等多种形式,助力地方建设。组织学生深入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岗位,承担具体工作;利用专业优势,引导大学生参与家乡企业实际工作;组织安排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担任乡镇团委及村、社区团组织等基层团组织的兼职干部,参与相关工作;动员大学生主动向村、社区报到,就近就便编入志愿者组织、青年突击队等,开展基层治理工作。在服务基层、回报社会中,唱响奋进新征程的时代强音,为家乡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弘扬西迁精神,传承浙大文脉

把继承发扬浙江大学“文军西征”精神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组织求是学子重走西迁路,重温西迁办学历史,感悟西迁文化,弘扬西迁精神。开展爱校荣校教育实践,结合“我的学科有故事”主题活动,鼓励支持大学生学习校史校情,寻访优秀校友,讲好浙大学科历史故事,传播前辈事迹,传承浙大文脉,从真实的故事中挖掘激发动力、催人奋进的正能量,引导青年学生在实践中树立远大理想和家国情怀。

()发扬志愿精神,传递公益力量

弘扬奉献精神,践行服务理念,围绕“社会实践+公益服务”主题,深入基层一线的公益岗位,开展扶贫济困、扶弱助残、课业辅导、服务群众等工作,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鼓励将志愿服务活动融入到助力乡村振兴中,引导求是学子深入基层、深入西部、深入农村、深入群众,以青年学者为指导教师,青年学生为主体实施,有效地帮助基层群众“武装脑袋、丰富口袋”,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

()强化专业引领,履行社会责任

聚焦国家战略,服务社会建设,院系可结合专业特色,组织开展包括产学研成果落地、技术转化、创业实践、行业调研等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继续做好“青年学者社会责任行动”模式社会实践,由青年教师带队,发挥专业优势,通过对点帮扶、科普讲座、团队指导等形式,给各类群体提供更多、更好的关怀帮助,为社会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巩固脱贫成果,投身乡村振兴

继续做好“互联网+乡村振兴(青年扶贫)”模式社会实践,动员求是学子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网络平台的作用,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乡村振兴等领域入手开展社会调查等活动,形成乡村调查报告等实践成果。鼓励组织大学生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利用各线上平台,通过直播带货、网络购物、短视频传播等形式,推动当地发展,提振乡村振兴的坚定信心。

  1. 实践要求

  1. 加强教育,确保安全。

    (1)请各团队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专项培训会(另行通知),立项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学院将为每位参与实践的同学购买保险。

(2)每支团队安排1名同学作为安全报送员,实践期间每日做好安全信息上报工作。

  1. 紧扣主题,注重宣传。

(1)各团队要紧扣暑期社会实践主题,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积极联系校外媒体进行投稿,扩大团队社会实践影响力。鼓励各团队运用自媒体记录实践过程,并及时向学院报送相关活动的文字、图片、视频材料。

  1. 做好总结,按时提交。

(1)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实践团按时提交相关总结材料(个人总结、团队总结、新闻稿、调研报告等),学院将在下学期初召开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会,同时向学校推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优秀团队等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注意事项

1、实践项目申报通过社会实践网络平台进行

(1)网址:tzzd.zju.edu.cn或者http://10.202.82.70,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1

(2)团队学生负责人(队长)需于6324点前完成立项申报,并提交至院系团委审核流程,逾时不予处理。

2、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学院2021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上好基层锻炼‘必修课’”专项实践行动的通知:

(1)请参看《建筑工程学院团委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上好基层锻炼‘必修课’”专项行动的通知》。

(2)其中,团队学生负责人(队长)需于6324点前将团队汇总的基层锻炼单位及岗位名单(附件1)发送至邮箱cceashsj@126.com。同时,凡个人已有联系基层锻炼单位及岗位的,按相同要求提交表格。

3、本科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次社会实践,相关要求请参见《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三、四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4、不接受个人报名。

5、凡在建筑工程学院立项团队,成员人数控制在4-16人,要求团队成员50%以上为建筑工程学院学生

6、凡在建筑工程学院立项团队,将统一布置党员采访、祝福视频拍摄专题任务具体要求于培训会介绍)

7、申报实践主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六方面内容,鼓励同学们结合所学确立实践内容,以团队方式立项。

六、联系方式

 1、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建工学院团委:

徐老师 18867531626/88208770

范同学 19883162071

 2、欢迎大家关注浙江大学团委官方微信“zju-tw、浙江大学社会实践官方微信公众号zjushsj”、浙江大学建工学院团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浙大建工青年”,了解社会实践动态详情。


社会实践网络平台填报指南(学生申报).pdf



共青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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