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11]52号)文件精神和人事处《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的通知》(通知原文)要求,现将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
请符合各类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的教职工按要求填写相应岗位申报表及申报情况一览表(请在附件下载),于6月7日前将本人签名的申报表、一览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起交到组织人事科(A-323),申报表和一览表电子版请发送至zjuhr@zju.edu.cn。
2、评聘
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其他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等级由学院负责组织评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其他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由学校统一组织评聘。具体评聘及述职时间另行通知。
3、对于退休时符合浙大发人[2011]52号文件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条件的人员,由学院在退休年龄前二个月向人事处提交书面报告,学校审核通过后在其退休前一个月发文确定。
4、名额
建工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名额
二级岗位 | 三级岗位 | 五级岗位 | 六级岗位 | 实验技术六级岗位 |
1名 | 1-2名 | 3名 | 2-5名 | 1名 |
5、附件材料
①浙江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11〕52号.pdf
组织人事科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