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路琳琳发布时间:2021-07-01浏览次数:380

各位在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同学:


接学校研究生院通知,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浙教办〔2021131号),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申报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学校通知: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6313&object_id=234116


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将填写完毕的《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申请人简况表(附件2)的电子版于7月9日17:00前发送0017603@zju.edu.cn ,同时请将纸质版(一份)提交安中大楼A341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张老师。

学院按本学校通知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项目的申报动员和评审工作,择优排序推荐。



建工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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