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遴选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熊思尘发布时间:2021-09-06浏览次数:332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我校签署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出国资助协议约定,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在我校选拔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外高水平大学研修,项目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资助方式按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的资助标准执行,资助费用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1:1配套共同出资,其中访问学者类别申请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类别申请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为做好该项目申报工作,现启动校内遴选程序,由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学校审定后公示。现将申报与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研究生毕业后在本校正式工作满2年或本科毕业后在本校正式工作满5年,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两年内无长期公派(半年及以上)出国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在项目申报时回国工作须满五年。

2、综合素质好,为本学科学术骨干,在研究领域有显著成绩或已开辟新的研究方向,显示出较大学术潜力,有负责的在研项目(项目终止时间须在2021年9月以后)。

3、申请访问学者派出类别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申请人应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申请博士后派出类别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申请人应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链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91。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访学交流单位应为国外高水平院校或科研机构,原则上邀请院校或科研机构(学科)在世界主流排行榜的排名应位于我校之前,鼓励到世界顶尖大学、与我校已有合作基础的院校访学交流。其中港澳台地区院校(科研机构)不在本项目选派范围。

6、一旦入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入选者必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否则视同放弃留学资格。

二、推荐及选拔流程

1)个人申请:2021年9月10日-22日,符合国家公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条件的人员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须按照《2021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92准备申请材料在线提交,与邀请信、外语水平证明等上传的附件材料一起打印并提交给所在单位。

2)单位审核:各单位审查个人申报资格及材料,填写申请表中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请勿用签名章)并填写《单位推荐人员汇总表1人以上申报须单位排序)和《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3)校内同行专家评审:申请人所在单位根据申请人学科领域,组织相关专家(不少于3位),从申请人学术业务水平、出国学习必要性、国外留学单位水平及意识形态等方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按照《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逐项打分。

所在单位2021年9月22日前(逾期不再接收)将每位推荐人员完整的“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项目教师申报表”纸质版一份(内含单位推荐意见表、所有上传附件材料);《单位推荐人员汇总表》、《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交人事处。

4)学校组织评审推荐小组,在留学基金委下达学校的2021年度计划名额内评审推荐人选,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三、申报时间及受理地点

学院受理时间:2021年9月10-16日

受理地点:安中A323 组织人事科,联系人:熊思尘,88208112

学校受理地点:人事处人才发展与培养中心(紫金港校区东三104-9

联系电话:88981610

电子邮箱:0019555@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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