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推免生:
感谢您申请了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免试推荐研究生,请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完成浙大的拟录取程序:(注:此通知适用于浙大本校推免生、外校推免生)
1. 登录国家推免服务系统;
2. 9月23日-25日,推免生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
3. 9月28日0:00起,推免生填报申请学校和专业志愿(可以申请三所学校),申请学校中必须要有“浙江大学”,申请专业必须是浙大建筑工程学院的招生专业;
4. 9月28日12:00起,学院在国家推免系统中向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需即刻确认“复试通知”(!!!注:不确认“复试通知”,浙大无法进行下一步向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学院向已确认“复试通知”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包含待录取的专业、学硕、专硕、直博等信息),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即可确认接受(注:推免生只能接受一所申请学校的待录取通知,如不接受浙大的待录取通知,超过规定时间 拟录取即视为放弃);
注:以上包含三个重要的环节:报名、确认复试通知、确认待录取通知,请一定不要忘记!
5. 9月28日17:00前,与拟录取考生的双向拟录取确认工作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考生视放弃我院保研资格,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6. 9月28日,学院按照以上操作程序补录取“候补”的推免生。
注:建筑学及城市规划专业没有学术硕士类别,只招收建筑学及城市规划专业学位硕士,其他专业的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具体的专业名称有不同(点击查看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在填报专业志愿时,请按照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对应的专业正确填写。最终拟录取专业以学院发送的“待录取通知”为准。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1-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