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做好浙江大学第三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第二十次博士生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金立乔发布时间:2021-09-24浏览次数:597

学院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大学研究生会章程》以及《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浙江大学第三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第二十次博士生代表大会将于202110月中下旬召开。根据安排,学院现启动代表推选工作,面向学院全日制研究生选拔推选出席校研代会、校博代会代表。

一、代表配额

按照正式学籍硕士生、博士生人数的1.5%配额,建筑工程学院出席研代会研究生代表配额为14人,出席博代会博士生代表配额为9人。

二、代表资格说明

1.具有中国国籍的在校全日制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生、博士生;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国爱校;

3.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现象;

4.热心社会工作,密切联系同学,并能及时反映同学的建议、要求,代表所在院系意见,具备一定的议事能力;

5.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三、代表义务和权利

1.完整参加浙江大学第三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第二十次博士生代表大会,认真履行代表各项义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代表广大建筑工程学院同学向第三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第二十次博士生代表大会提出各项大会提案,反映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代表建工学院全体硕士生、博士生行使第三十四次校研究生会主席团、第二十次博士生大会主席团选举权并投票。

四、代表推选流程

1.代表由各行政班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硕士班级至少推选一名出席研代会代表候选人,博士班至少推选一名出席博代会代表候选人,硕博班级分别至少推选一名硕士和博士代表候选人;

2.代表候选人经学院第二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审核资格后产生正式候选人;

3.正式代表候选人由学院第二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后,报送学院党委审批;

4.学院党委审批后产生正式代表并由学院网站公示正式代表名单;

5.学院公示正式代表名单满三天无异议后,正式代表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博士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五、代表候选人申报表提交时间与方式

各班务必按照要求严格开展推选工作,严格审核代表资格,督促各班代表候选人认真填写附件一、附件二文件,并于202193017:00前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zjucceasblhh@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校研/博代会代表推选+行政班+代表候选人姓名;纸质版材料填写班委意见后于202193017:00前提交至安中大楼B-211 毛同学处,联系方式:13320995312

未尽事宜,请联系林同学15868812040

 

附件一:浙江大学第三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申报表.docx

附件二:浙江大学第二十次博士生代表大会代表申报表.docx

 

共青团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会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第二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委会

202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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