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研究生班级: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党委发[2018]5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积极性,发挥研究生德育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校研究生德育导师队伍建设。现就2020-2021学年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评优工作由学院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和所在单位考核细则具体组织实施,将考核结果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二、具体安排
1.个人总结:请各位研究生德育导师(2016-2020级)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对工作职责的具体要求认真总结,并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考核表》(见附件1),附个人详细工作总结(书面总结材料1000字左右)于2021年10月09日17:00前以“班级+德育导师姓名”为邮件主题和材料名称发送至邮箱:cceayjs@163.com。
2.研究生班级评议:各个研究生班级(2017-2020级)下载打印《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评议表》(见附件2)组织研究生对德育导师工作进行评议。要求班级研究生全覆盖,全面真实对德育导师工作进行反映与评价。各班级评议表纸质版汇总后标注好班级于2020年10月09日17:00前提交至学院学工办A345金老师处,同时将测评统计结果填写至链接:https://jinshuju.net/f/HmN3Ld
3.学院考核:学院(系)根据所在单位的考核细则,结合德育导师个人总结、工作记实、研究生评议结果等,对德育导师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
4.等级确定: 学院(系)综合各方面情况讨论确定每位德育导师的年度工作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德育导师总人数的20%。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德育导师,经学院(系)推荐可参评当年“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荣誉称号。
5.获评优秀德育导师资料填报:学院获评“优秀”的德育导师填写《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登记表》(附件3,并附生活照一张,用于制作优秀德育导师风采集)于2021年10月13日前邮件发送至邮箱:cceayjs@163.com,其他安排另行通知。
三、结果运用
1.各学院(系)要将德育导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干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对各院(系)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经学校评审后将授予“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荣誉称号,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3.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学年考核不合格的,两年内(包括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党政管理职务和职员职级。
联系人:金老师,88206426,邮箱:0017699@zju.edu.cn;虞同学,15968850655,邮箱:22012103@zju.edu.cn。
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