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的目标,吸引更多优秀的博士研究生生源,激励博士生勤奋学习、安心科研,根据学校相关工作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评定细则:
一、奖学金设立目标及标准
1、2021级博士生奖学金面向诚实守信、热爱专业、崇尚科学研究和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新生。
2、奖励名额20名,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发放。
二、奖学金评定原则与组织
1、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担任评定领导工作小组,负责申请组织及评定工作。
2、奖学金评定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奖学金评定工作程序
1、学校根据博士生招生人数下达奖学金名额。
2、学院组织申报与评定,获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教育教学办公室提出申诉。
3、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院上报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给及时注册的获奖者一次性发放奖学金。
四、其他
1、获得博士生奖学金者,在校学习期间可同时享受博士生其他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资助。
2、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