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吴盈颖发布时间:2021-11-15浏览次数:390

各教工党支部、各研究所(中心)、各科室:

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浙江大学关于开展浙江大学2021年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高质量做好中央巡视反馈相关问题整改,进一步增强教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建筑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警示教育活动工作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11

    二、具体安排

111月上旬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学院警示教育工作安排。

211月中旬召开1次学院全体教职工警示教育大会,认真学习典型案例,从案件中吸取教训,深入自查自省,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的思想防线。

311月份学院各研究所(中心)、各部门、各教工党支部通过部门会议、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要求全员覆盖(包括项目用人),并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学院党委。各研究所(中心)、各科室要将教育活动与制度建设相结合,通过部门会议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如报销、盖章、合同管理等),明晰管理责任,完善管理流程,针对相关风险点组织开展培训,认真寻找差距,狠抓整改,力促提高。

4、组织学院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警示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活动,学习各类警示教育材料。

5、通过学院“筑人强师”、廉洁教育活动计划等载体,多渠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活动。

    三、工作要求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是加强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的迫切需要,对进一步深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教风和学风有着重要意义。学院全体教职工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改进作风,增强责任意识,为营造清风气正环境,构建和谐美好校园作贡献。

 

中共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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