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您好!
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坚持以生为本,秉持“按期答辩、按时毕业、顺利就业”的原则,学院整理了一份流程安排,具体如下:
申请前,请同学们点击查看、仔细阅读:
□ 文件制度
1、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新.pdf
3、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及结果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1.线上答辩安排:
由导师联系所在研究所(中心)负责研究生教育的所长(副所长),告知答辩意向,根据研究所安排确定《附件3. 研究生网上答辩申请表.doc》中所包含答辩信息,学生将确认的答辩信息在线填写答辩信息表单:https://jinshuju.net/f/tOhCnF若答辩信息有变动请重新提交)
特别提醒:
(1)投票方式采用钉钉群投票;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人应由本校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人应由本校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答辩委员组成和程序均按学校文件《附件2:
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新.pdf》执行。
(3)教育教学办公室负责老师会及时收集表单反馈的答辩信息并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请同学们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查询审核结果,是否“允许答辩”。
(4)答辩申请时间:3月1日-3月10日
答辩截止时间:3月10日(含)
(5)答辩前准备工作: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查询专家评阅意见并下载评阅意见书空表,将系统看到的评阅意见粘贴入空表中(含大修改意见),明审评阅书需将评阅专家信息填入(专家无需签名),盲审评阅书可将专家信息页留空。
所有评阅意见电子版、论文电子版等在答辩前需提前发送答辩委员预览;
(6)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对使用的钉钉网络视频会议平台和录音录像方式、表决方式、电子签名方式提前进行预演、确认,同时要确认答辩委员专家熟悉该网络视频会议平台和网上答辩、表决使用的平台和流程,确保答辩过程不出问题;
学生准备好网上答辩所需的网络和设备,具体网上操作要按照《基于“浙大钉”视频会议系统的学位论文答辩方案-20200305-3.pptx》
(7)答辩完成后答辩秘书需立即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将答辩结果录入到系统中,详见《答辩记录录入说明(全日制).doc》(答辩结果请参阅建工学院关于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及表决结果的格式要求)。
2、线上答辩上交材料: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1)电子版材料:3月13日17:00前将网上答辩录音录像及答辩归档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lp100029@zju.edu.cn)并抄送导师邮箱,学院网上答辩工作小组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本次答辩无效,需重新组织答辩。
发送邮件命名为《学号+姓名+答辩后电子版材料》,请按清单顺序将材料整理排序并命名,放同一文件夹中打包压缩,示例如图:文件排序命名样例.png
博士生见《建工学院毕业博士需上交材料清单(电子版).doc》,相关表格可点击以下链接下载(请参考此清单,忽略下面链接中的清单):
http://www.ccea.zju.edu.cn/2017/0921/c11002a641051/page.htm+归档答辩视频说明.xlsx
硕士生见《建工学院毕业硕士需上交材料清单(电子版).doc》,相关表格可点击以下链接下载(请参考此清单,忽略下面链接中的清单):
http://www.ccea.zju.edu.cn/2017/0921/c8051a641023/page.htm+归档答辩视频说明.xlsx
在答辩后需论文题目修改的,请在13日上交的论文定稿审核表使用新题目,并且终版纸质版论文和28日后系统上传论文终稿时使用新题目,其他表格均不需更改,并于13号前发邮件至lp100029@zju.edu.cn通知教育教学办公室修改,系统内信息更改可在上传论文终稿时进行覆盖。
(2)纸质版材料:3月13日16:00前由答辩秘书提交至安中A339,材料清单与《博/硕士需上交材料清单(线下答辩)》相同,并在表决票前增加网上投票截图打印纸质版。
注:表格各项签名处,答辩秘书、导师和校内专家需用手写签字;表格各项盖章处均不需盖章;表决票上完整信息和画圈由答辩秘书根据网上投票结果誊抄。
三、其他
1、“学院资料室”(土木资料室安中B220,建筑城规资料室月牙楼104室)
3月29日后需提交纸质论文1本以及论文电子版(PDF格式),发送邮箱文档名和电子版论文名为《姓名+学号+论文题目》
(1)土木水利专业同学请将论文电子版发送陈老师邮箱:740343142@qq.com;
(2)建筑城规专业的同学请将电子版通过邮箱发送赵老师邮箱:hdzhao@zju.edu.cn。
2、答辩费:专家参与评阅、答辩费发放标准请参照《浙大发计〔2018〕21 号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答辩费发放和明审费操作流程相同:学生通知导师登录财务系统转账给各专家,选择“酬金申报”,使用其“研究生业务费”或横向经费,选择“专家评审费”进行发放。
校外专家需要知道其身份证和卡号、开户行,请学生联系评审专家确定卡号和身份证号等信息)。在财务系统中在线打印酬金报销预约单,疫情解除返校后,学生持预约单至院办A331盖学院办公室章;学生下载填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酬金表.doc写专家姓名和金额(专家无需签字),持酬金表至安中A341盖教育教学办章。
学生持盖过章的:1、预约单 2、酬金表 交至计财处东六大厅。
建筑工程学院
202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