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教职工师德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熊思尘发布时间:2021-12-08浏览次数:1650

各研究所(中心)、各位老师:

2021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我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院事业编制在岗教职工、在站学科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才派遣员工及教师事务服务专员。其中:

1.公派出国(境)六个月以上的人员,年度考核中对教学、科研业绩可不作要求。

2.2021年7月1日及之后进校的人员,应进行师德考核并确定考核等级,参加年度考核但不定考核等级。

3.病假六个月及以上者、校内离岗退养人员、校发生活费人员、人才中心待聘人员及滞站的学科博士后人员等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要求

考核工作应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科学全面地评价教职工的年度工作情况。

对照《浙江大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中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规定,加强对教职工师德表现情况的考核,师德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中“德”的考核结果。

考核可采取个人自评、民主评议、组织考评等多种形式,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应根据平时考核、考勤制度,如实记录教职工本年度病事假、缺勤情况等,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年度考核要结合岗位职责对教职工的师德、岗位履职能力和履职情况、工作投入及公共服务意识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分类考核。其中:

(1)聘在教学科研并重岗、教学为主岗、工程创新岗、团队教学岗的教师及其它因工作需要仍担任主讲教师、指导研究生的教师,需考核教学工作。

教授还需完成各单位规定的教授每年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量的最低课时要求,无故不完成的,给予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处理。由于2020-2021学年的课程已完成,可根据实际情况将今年作为过渡期。

(2)党政管理岗位人员应着重考核管理与服务的质量、水平和服务态度。其中,国际化工作岗位人员重点考核国际化工作投入、工作创新、工作成效和标志性成果。

(3)专职辅导员根据《浙江大学辅导员考核工作实施细则》,重点考核工作投入和责任心、工作创新与工作业绩。

(4)实验技术队伍应重点考核技术能力、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成效。

三、考核流程和时间安排

1.个人总结

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5日参加考核的人员登陆学校“浙江大学浙大服务-填表中心-年度考核”,填写并提交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2.确定等级、评定先进

202112月152021年1222各研究所(中心)进行工作总结、交流和评议,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等级并推荐院级先进(院先进需要填写《院级先进工作者登记表》),于20211224日前由各所(中心)负责人将考核结果录入“浙江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并将考核结果汇总表经负责人签字后交到组织人事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uhr@zju.edu.cn

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26学院在各研究所(中心)推荐的院级先进工作者候选人中遴选校级先进工作者候选人。

3.结果公示、反馈

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学院将考核结果及院级先进工作者和校级先进工作者人选名单进行公示,教职工本人可登录“浙江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查看本人的考核结果。

其中,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学院将对其今后工作的建议书面通知考核人。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无异议的,在考核表相应栏内签名确认;若有异议,由本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诉,按有关规定流程办理。

4.考核结果和材料报送

2022年1月5日前院级先进、校级先进人选提交《院级先进工作者推荐表》、《校级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学院录入考核结果后,个人打印年度考核表本人签字后,以研究所(中心)为单位交至学院组织人事科,学院将考核表与《学院考核情况汇总表》一并上交学校归档。其中,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及以下人员、师德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及以下人员需同时提交情况说明。

四、考核结果应用

1.对于师德表现突出的,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干部选拔、研究生导师遴选、学科带头人选拔、各类高层次人才评选中优先考虑。获得国家级师德先进表彰的教师,学院可提高一个岗位级别聘任、给予津贴奖励。

2.师德考核结果存入教职工档案,师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干部选拔、评奖评优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3.年度考核结果是教职工聘任、奖惩、晋职、晋级和正常晋升工资档次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当年不得享受一次性年终奖金,不得晋升薪级工资,取消下一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专技岗位等级晋升、职员职级晋升申报资格。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停发下一年度岗位津贴。

五、其他

1.因当前紫金港校区疫情防控要求无法到岗的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对其开展考评工作,不影响其考核等级的评定。

2.对主要精力不在学校本职工作上的人员、未按要求报批擅自在校内外兼职者影响到本职工作正常开展的,应对其进行批评、及时纠正;经教育不改的,或者在兼职过程中损害学校利益者,可以视情节轻重作出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等的处理,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滞留境外应返未返人员,非客观原因的,当年滞留境外超过6个月及以上的,单位应严格履职考核,原则上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附件:

1.2021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等级的评定和应用

2.浙江大学浙大服务-填表中心-年度考核入口

3.浙江大学校级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4.浙江大学院级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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