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学院关于2022年全日制拟录取推荐免试研究生寄送体检单、专家推荐信等事项通知

发布者:赵华发布时间:2022-01-05浏览次数:5905

重要提醒】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政审不合格;(2)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及以上(或80分以上);(5)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一、体检表(所有拟录取研究生)

所有拟录取的免试研究生须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一般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并于2022331前将体检表寄送到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可使用当地医院提供的体检表或下载使用《浙江大学研究生复试体检表(参考).doc

二、专家推荐信(拟录取直博生)

拟录取直博研究生须提供两封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正高职称专家的 “专家推荐信.docx”(点击下载),专家推荐信中推荐内容可以打印但必须有专家亲笔签名。专家推荐信(纸质版)请于2022331前寄送到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三、政审、调档要求(所有拟录取研究生)

届时由学院学工办(团委)统一发布通知,请持续关注网上信息。

四、教学办邮寄信息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41建工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邮编:310058

收件人:赵老师,电话:0571-88208680

 

为确保邮件安全,建议于2022331日前通过EMS或顺丰邮寄将体检表和两封专家推荐信一同邮寄至我院。(由于疫情原因,邮件收取时间可以推迟到4月中旬,请不用一一电话咨询

 

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20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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