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示

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者:朱润发布时间:2022-01-25浏览次数:9242

各位老师:

   大家好!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新一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已经开始。为更好服务教师做好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现将科研院相关通知转发如下:


一、填报方式

2022年各类别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由申请人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以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等,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申请人如已申请或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用原有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填写即可;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找回,或联系各院系科研科老师发送登陆邮件;如还未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注册,请联系各院系科研科老师注册。

注意事项: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二、项目类别

集中申报期受理的项目类别有: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注意事项基金委全年均会发布其他非集中申报期项目指南,请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s://www.nsfc.gov.cn/)及我校科研院网站—基金申请专栏(http://rd.zju.edu.cn/rdoffice/27854/list.htm),并按照我校规定时间在国家基金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请书。

三、进度安排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

登录基金委信息系统,在填写申请书界面可下载各类型项目的填写说明和撰写提纲,严格按照规定填报相关信息,撰写完成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申请人对照《2022年度国家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1)进行自查并签字。打印申请书最后签章页(即申请人和参与者承诺书、申请单位承诺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和参与人亲笔签字、合作研究单位(如有)盖章(依托单位-浙江大学公章不需加盖)。

将申请项目的一份签字确认后的《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两份签章后的申请书签章页交所在院系科研科留存。


【重点提示】因学院申报量大,形式审查需要较多时间,为保证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请要申报的老师于226日前提交,若有特殊情况请务必于31日前提交,学院形式审查完成后将在33日中午提交学校审查。


四、其他重要提示

1. 把握项目申报政策

请各位拟申报项目老师仔细、认真、多遍阅读《项目指南》《申请规定》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高度重视项目限项规定、学科领域资助范围、各类别各学部特殊要求等内容,避免不通过形式审查情况的发生。严格把关申请人的资格,尤其关注杰青、优青申报人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等。

2. 重视学术诚信及科研伦理管理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严格遵循科学界公认的学术道德、科研伦理和行为规范;不得使用存在伪造、篡改、抄袭剽窃、委托“第三方”代写或代投以及同行评议造假等科研不端行为的“研究成果”作为基础申请科学基金项目;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

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关于涉及医学伦理审批可委托各院系对应医学伦理委员会进行(附件3);关于涉及动物实验伦理审批可委托浙江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委员会进行(附件4)。

涉及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相关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具备生物安全设施条件,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或合作研究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附件5),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资助。

3. 关注2022年项目申请相关变化

1)资金管理方式

2022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依据项目申请书预算表编制说明》(附件6)相关要求进行编制预算

2)参与人填写方式

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参照《项目申请用户手册-如何填报项目申请书》(附件7)。

3)论文标注方式

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 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 PDF 扫描件。

4)申请限项规则

科学基金项目类型较多,申请规定较为细致,请务必仔细阅读《申请规定》。

除特别说明外,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 2019 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2020 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优青、杰青申请时不限项,满足优青、杰青申报条件(参照指南优青、杰青部分)的即可申报。2022年指南,取消正在申请同层次人才计划不得申请优青/杰青的规定。具体申报规定如下:

2022年,根据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获得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且在支持期内的,以及获得过上一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的,不得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022年,根据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获得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且在支持期内的,不得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联系方式:

在填写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直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ISIS在线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电子邮件:support@nsfc.gov.cn

未尽事宜,申请人可咨询科研院基础研究与海外项目部(电话:8898108088981126)。



若您需要开通国自科基金系统账号或有其它需要咨询的问题,请与学院科研科联络,感谢您的支持!

联系人:徐畅  朱润

联系电话:88208687

敬祝春节愉快,万事如意!




参考内容:
1.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097/
2.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规定
https://www.nsfc.gov.cn/Portals/0/fj/fj20220119_01.pdf
3. 科学基金相关规章制度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default.htm#01
4. 基金委主页及各学部网站
http://www.nsfc.gov.cn/
5. 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门户
http://kd.nsfc.gov.cn/
6.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

http://output.nsfc.gov.cn/



附件1.2022年度国家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doc

附件3.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的通知.docx

附件4. 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涉及动物实验伦理审批的通知.doc

附件5.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安全保障承诺模板.docx

附件6.项目申请书预算表编制说明.docx

附件7.项目申请用户手册-如何填报项目申请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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