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印章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者:张莹砾发布时间:2022-03-09浏览次数:672

各系、各研究所(中心)及各位老师同学:


您好!

根据最新《浙江大学印章管理办法》(浙大发〔202111号)《浙江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学院(系)及其内设(挂靠)机构印章管理、合同管理的若干规定》(浙大党办〔202115号)等文件要求,学院结合实际,制定《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印章使用管理规定》,请遵照执行。学院印章使用将按照“一事一报、逐级审批”执行,另普通科研业务费报销等事项由各所(中心)负责人审核后,加盖各所(中心)印章报销,学院不再盖章。

请大家知悉,谢谢支持!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23


附件:

1.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印章使用管理规定.pdf

2.《浙江大学印章管理办法》浙大发〔2021〕11 号.pdf

3.《浙江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学院(系)及其内设(挂靠)机构印章管理、合同管理的若干规定》浙大党办〔2021〕15 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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