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者:赵华发布时间:2022-03-17浏览次数:19347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组 长:罗尧治  刘峥嵘

副组长:贺    

成 员:成光林  段元锋  边学成  陈海祥  赵 华

申诉联系人:成光林

申诉联系电话:0571-88208690  电子邮箱:rwxyb@zju.edu.cn

通讯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13

二、基本复试分数线

根据学校规定的基本复试分数线,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和复试比例确定分数线,生源特别丰富的专业以1:1.4比例确定复试分数线,单科分数线同学校分数线,具体分数线公布如下:

专业代码及名称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备注

081400土木工程学科群

55

55

85

85

330

 

081400水科学与工程学科群

55

55

85

85

334

 

081400交通工程学科群

55

55

85

85

330

 

081400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55

55

85

85

330

 

085100建筑历史与理论 (专业学位)、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专业学位)

55

55

85

85

384

 

085100建筑技术科学 (专业学位)

55

55

85

85

398

 

085300城市规划

55

55

85

85

377

 

085900土木水利

55

55

85

85

330

 

086100交通运输工程(道路交通)

55

55

85

85

330

 

086100交通运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55

55

85

85

330

 

1201Z2工程管理

60

60

95

95

355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强军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同浙江大学公布的分数线要求。

根据学校政策,上表所列分数线满足以下情况视同上线:若单科低1分,总分相应高20分及以上;单科低2分,总分高25分及以上;以此类推,单科每低1分,总分相应再提高5分。但单科不得低于基本要求5分以上,且仅限1门单科。适用该政策上线的考生,总分相应扣减后(扣减20分、25分,依次类推)计算各项排名。

三、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

(一)计划招生专业及名额如下表:

专业代码及名称

计划招生名额

备注

081400土木工程学科群

38

含水环境研究院1人;

081400水科学与工程学科群

10

含水环境研究院1人;

081400交通工程学科群

2

 

081400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1

 

085100建筑历史与理论 (专业学位)、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专业学位)

16

含平衡中心/一院一策计划录取9人,学生住西溪校区;

085100建筑技术科学 (专业学位)

3

含平衡中心/一院一策计划录取1人,学生住西溪校区;

085300城市规划

10

含平衡中心/一院一策计划录取3人,学生住西溪校区;

085900土木水利

72

1)含平衡中心/一院一策计划录取10人,学生住西溪校区;

2)含城市学院联培计划录取10人,录取后签订的联培协议书中有住宿安排条款,主校区不再安排住宿,全程安排在城市学院;

3)含宁波理工联培计划录取7人,录取后签订的联培协议书中有住宿安排条款,主校区不再安排住宿,全程安排在宁波理工学院;

4)含舟山海洋研究中心计划录取1人;

086100交通运输工程(道路交通)

2

 

086100交通运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2

 

1201Z2工程管理

3

 

注:上表不含强军计划、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名额。

 

(二)委托招生(即学籍不在建筑工程学院)专业名额如下表:

专业代码

及名称

项目名称(研究方向)

委托招生人数

备注

085900

土木水利

宁波分院智慧港口技术与管理工程,侧重海洋工程

2

工程师学院委托招生,学籍归属工程师学院,培养地点在宁波。

085900

土木水利

碳中和城市建设与生物质工程材料研究,结构工程7/水资源1

8

海宁国际校区计划录取8人,录取后学籍转入海宁国际校区,全程在海宁校区培养。

 

(三)复试人数按照各专业按招生计划人数乘以复试比例确定;若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则;若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总分相同情况,则此总分同分考生均列入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公布后,录取计划若有微调,复试名单将不作调整。

四、复试形式和要求

(一)复试形式

为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所有专业采用钉钉(DingTalk)“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视频复试考生须知》。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提前安装调试钉钉平台,做好复试准备。

注意事项:

1.复试前,学院按照报考专业(类别)及研究方向建立复试组。请各位考生关注钉钉消息,配合工作秘书完成信息填报、资料上传、资格审核及模拟测试等工作。

2.复试顺序将由复试工作组随机抽签形成,并于复试当天考前30分钟告知考生。

3.请确保复试当天手机畅通,并尽量选用有线网接入视频参与复试。如复试过程中遇网络中断并无法立即恢复的情况,将通过电话语音继续复试。对长期不响应或多次中断的情况由复试组决定是否取消复试或给予重新复试机会。

4.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二)复试要求

1.资格审查

1)所有考生须按照要求在钉钉(DingTalk)中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应届生上传学生证、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上传前置学历学位证书。

2)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3)初试前上交承诺书的本科结业考生,严格按承诺书内容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能参加复试。

4)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的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素质、既往学业和一贯表现、科研志趣、能力和潜质、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2.各学科复试小组成员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学院的人员担任,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 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 人,至少有1人为德育导师或党支部书记)。

3.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及其应用能力、科研经历与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三个部分,每项成绩占复试成绩比例依次为20%40%40%

4.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时间一般每生不少于20 分钟。

五、调剂

我院执行学校和教育部相关政策,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科目相同。

(接收调剂专业、缺额、要求,报名时间等另行公布调剂公告)

六、录取

我院根据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2.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成绩并列时以初试排序成绩、业务一、业务二成绩为优先级进行排位,仍不能区分时由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投票表决。其中: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土木工程(0814)按照一级学科招生,二级学科录取培养。土木水利(0859)、交通运输(0861)、建筑学(0851)、城市规划(0853)、工程管理(1201Z2)按照类别招生,按照研究方向录取培养。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院级党组织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体检

考生被本院拟录取后请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2022415日前寄我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 866 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 A341 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邮编:310058,电话:0571-88208680(为确保收件安全,请使用 EMS 或顺丰快递)

八、时间安排

1.317日,学院确定复试录取工作安排,报研究生招生处审核后在网上公布,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考生按照视频复试须知要求使用主机位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耐心等待主机位账号被加入钉钉群。主机位账号默认为报考手机号,如有变化请务必及时联系研究生科zhaohua75@zju.edu.cn申请更改。

2.321-23日,考生通过钉钉在线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将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校验未通过考生)等资格审核材料,以及本科阶段学业成绩、学术成果、社会实践、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按以上顺序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PDF,以“姓名+准考证号”命名,并通过钉钉在线提交材料。具体细节请以复试钉钉群内通知为准。

3.325-28日,学院组织考生资格审查和复试。

4.复试录取后,学院在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复试考生成绩,明确考生的录取处理状态,上报、公示拟录取考生信息,并开始调档政审。

九、其他

复试相关事项请随时关注建筑工程学院网站硕士招生栏目下复试公告、通知,以及复试考生钉钉群里信息。

委托招生专业考生拟录取名单在相应委托单位网上公示,有关政审、体检等后续事项请关注相应委托单位网站通知公告。

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作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关于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执行。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2317

附件:2022年统考硕士复试考生名单公示.pdf(3.20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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