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熊思尘发布时间:2022-04-25浏览次数:716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教人[1998]146号《关于做好<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和浙教人[2014]139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下放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审核发放权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和条件

1.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专门从事教学工作满三十年,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的各项义务的我校在职教师。

2.教师任教年限计算:我校教师退休之前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累计时间,按实际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时间计算(含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技工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工作时间)。

二、办理时间及程序

1.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任教满三十年的在职教师(含已经退休未曾办理过荣誉证书的教师),符合任教三十年认定要求的,由本人向所在学院、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附件一(请点击下载)1份(正反面打印),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2.各学院(系)、各单位认真审查本单位教师填报《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申请表》并签署意见,同时汇总《申请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教师名册》附件二(请点击下载)1份。

    3. 各学院(系)、各单位在430日前将个人的《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申请表》、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申请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教师名册》交人力资源处人事服务中心

4.学校审核通过后制作并颁发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同时将当年新增或核减人员的数据,报送至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处和杭州市教育局人事处,由杭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在1030日前将申报数据统一并入杭州市政务网。

三、 “杭州荣誉教师码申领

1.本次新增持有《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的教师,可于11月份起通过杭州市民卡APP申领杭州荣誉教师码, 申领条件及流程详见“人力资源处服务指南”《关于持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教师申领杭州荣誉教师码的温馨提示》

2.从杭州以外调入的持证教师,请在430日前提交《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的复印件,经人事处认定,报杭州市教育局人事处核准,符合条件的,方可申领。

 四、相关待遇

1.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的规定,持荣誉证书的教师可以免费进入本省境内政府举办的公园、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和艺术馆

2.根据《杭州市户籍持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教师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和轨道交通实施方案》规定,凡具有杭州市户籍,持有《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的高校、中小学(包括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机构以及教研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在职或退休教师,可以免费乘坐公交车和轨道交通。免费乘车范围包括本市境内普线公交车、轨道交通(仅限杭州地铁线网),具体线路以相关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公告为准。

颁发《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发证的范围、对象和条件进行审查,不得随意放宽条件和扩大范围,同时通知符合条件的老师及时申报办理。

    学院联系人:熊思尘 88208112 xsc2014@zju.edu.cn

    材料递交地址:安中大楼A323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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