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2年浙江大学资助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沈舒敏发布时间:2022-07-23浏览次数:8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学校“双一流”建设任务和全球开放发展战略,利用国际科技与教育优质资源,联合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进一步推进与国外一流院校或科研机构开展实质性、深层次、可持续的国际合作,学校设立浙江大学资助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简称“校派项目”)。在完成国家建设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选派任务的基础上,组织实施该项目。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3.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4. 本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

5.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6. 申请人外语水平要求参照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执行。(《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选派办法》第十四条)

7. 申请人在申请时应提供国外联合培养单位(或导师)的邀请信。

8. 申请人在申请时原则上要求已修完规定学分,学位论文已开题。

(二) 申请人的国内、国外导师具有科研合作关系或合作研究课题的项目将给予优先考虑。国内外导师不能为同一人。

(三)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或学校其他类似项目(包括校派、博士新星计划等)资助留学(6个月及以上)人员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或学校其他类似项目资助尚未执行人员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四)同时申请2022年博士学术新星计划资助的同学,如果获得2022年博士学术新星计划资助,将自动丧失2022年校派项目申请资格

二、资助内容与资助办法

1. 资助内容:学校承担入选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间6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生活费按《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科教〔2019号)规定标准核发(美国统一按照1900美元/月)。一次往返经济舱国际旅费由导师或自筹解决。所有经费开支须经相关经费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2. 资助期限:6个月。留学期限:6个月(不少于180天)-12个月。

3. 入选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出国前,凭机票预订单等借支70%的奖学金生活费,回校报到后按照财务规定凭据完成70%生活费冲销和30%生活费报销。

三、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见附件)

2022年浙江大学资助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申报表.xls(电子版发送至jgyjs@zju.edu.cn)

浙江大学资助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及要求.doc (纸质材料交至安中A341 沈老师)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911日(周一)中午11点前,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材料,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在因公出国境-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下填写申报信息,申请类别请选择校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申请材料(见附件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电子版请作为附件上传系统,提交后导出并打印《浙江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字后,与其它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请见附件)一并递交学院(系)审核(安中A341 沈老师),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jgyjs@zju.edu.cn,邮件及文件名都为校派联合培养博士申报表+姓名已申请过国家公派的申请人请勿修改系统中原国家公派申请材料,重新填写校派申请

后续学院将审核相关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后上报至研究生院。

选拔办法、派出及管理等未尽事宜请参考研究生院通知:《关于申请2022年浙江大学资助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通知》

    研究生院咨询方式:yjsy_pyc@zju.edu.cn,0571-88981407

   学院联系方式:jgyjs@zju.edu.cn,0571-88208689


教育教学办公室

202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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